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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夺是每个草原人生下来就有的本能。同样的年纪,在林昭昭伏案品茗,和同窗友人高谈阔论的时候,旭烈格尔已经带着族人们过起了流浪逃亡的日子。

强邻环伺,居无定处。

想要喝酒,想要吃肉,只能靠手里的弯刀去抢,用敌人的鲜血去换。

旭烈格尔就是活在这样残酷原始的世界里。虽然他已经尽力在林昭昭面前掩饰了,但那些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是无法抹去。

什么谦逊有礼,什么纯良温厚,什么清静自守,就像这些只存在书本里的君子品质,永远不可能存在一个靠杀伐才能吃饱肚子的人身上。

因为想都想不出来,所以连装都装不出来。

旭烈格尔不得不接受。

他无法成为与洛初相配的那一种人。

“你在哭什么?”

青丝散乱如瀑,细白的手臂遮蔽住了眼睛,但旭烈格尔还是能瞧见那面庞上滚落的泪水:“你为何要哭?”

他低下头,凑了上去,像野兽舔舐伤处一样,一下一下吻掉那些泪痕。这是他一直想做的事。

他喜欢洛初身上的气味。

他不知道那是从哪里散发出来的,一种没有被血腥玷污过的一尘不染的幽香,隔着一层布料似有似无地贴着他,勾着他的魂儿。

香,真的很香。

恨不得将整个人埋进去嗅闻。

林昭昭一只手抵着男人的胸膛,可无济于事。两人悬殊太大,他无力得就像只被狼爪摁住的兔子,随时都要面临被啃食的命运。

林昭昭嘴唇微动,声音如喘|息:“碰了我,你会后悔……”

心跳得愈发快,血也像是被什么点燃了。桌上的人偏过头,梗着脖子,微仰着下巴,好像誓死也不愿看他一眼的样子。

犹如坠落沟渠里的受伤鹤鸟,即使被卑劣的猎人囚困于绳网之中,也要高昂着自己的头颅,发出一声清啼。

旭烈格尔眼神深邃,嗓子干痒,他真的爱极了林昭昭无意间流露出的风情。

脆弱的,又骄气的美,让人心甘情愿地为之臣服。

所以,他会想将眼前的人捧着、供着,让他永远高高在上。

也会想将眼前的人一层层残忍地剥开,看看里面更加绵软诱人的模样。

粗粝的手在白皙的脖子上来回抚过,旭烈格尔的手心热得像火,他沙哑开口:“能得了洛初,我就是死了也无怨无悔……”

“你……个禽|兽。”林昭昭羞愤抬手。

“当初唤我来接你的时候,洛初就该明白。”旭烈格尔将林昭昭手摁回桌上,“你嫁给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能感受到底下的人战栗得厉害。

好像做得有些太过了,旭烈格尔心里想着。

他当然舍不得真的伤了林昭昭,只不过是被那一番找侍妾生孩子的言论给气到了,忍不住想惩罚一下眼前的人,让对方自己撕开那层“贤惠端庄”的假面。

旭烈格尔刚想松开钳制,就见林昭昭忽然转过了头,红着眼恶狠狠地瞪着自己。

“你把我当什么了?”林昭昭从牙缝里挤出狠话,“蛮子,你听着。今天你要是敢强迫我,明天你就别想再见到我。”

“你说什么?”男人沉声问。

“你敢强要了我,我就敢……”

“你敢!”旭烈格尔的脸色忽然变了,眼中狠厉得吓人。手里的力气也不由重了,像是怕林昭昭消失不见了一样。

“啊——!”林昭昭疼得叫出了声,他的手腕像是要被掐断了。

好在林昭昭这一声喊痛,将旭烈格尔从阴鸷的情绪里拉扯了出来,手很快松了开来。

然而躺在桌上的人却不挣扎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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