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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门知府,破家县令。

张渥当众宣读完罪状,直接令人割了那巡检尸体的首级,自己则点了人,要亲自去搜查巡检的宅院。

一镇的里正,都够参与抄家的发笔小财,一县的巡检,想来油水更是少不了。

而楚琛总算也知道,于城楼遽然动手殺人的郑恒之,大名叫做郑弦余,恒之乃是这位的字。

虽然名号似咸鱼,字意像躺平,他却既不咸,也不躺。待擦过佩剑,这位也径自赶往县衙,索了笔墨,借灯笼烛火,一通笔走龙蛇,写出份状纸。

因相当识相于是也被捎回了县衙的楚琛好奇一望,只认出郑弦余用的行书,宽绰秀美的字体依稀写着些“私通”、“外寇”的大词,还想仔细辨认,郑弦余吹过墨迹,抬眼笑问:“楚郎君,可有指教?”

“好字,好文。”楚琛胡乱吹捧道,“倚马可待,先生大才!”

“不过据实写下罢了。自从这位巡检到任,公事不理,贪赂不绝,毁家无算,如今更是与外寇勾结,殊为可恶!”

人都被你殺了,当然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楚琛暗自腹诽。但人在县衙中,唯有装作同仇敌忾地附和道:“确实可恶!”

“既如此,还请小郎君画押。”

楚琛接过毛笔,本想随意一画,奈何上辈子签字签惯,反应过来前已凭灵魂记忆横出一道。顶着对面人审视目光,索性写下自己名字。郑弦余拿过字纸,略一打量,突然又问:“小郎君出自辽东哪家?”

楚琛谨慎道:“家父寻常商人,当不得哪家。”

“观郎君笔法,颇有家学。”郑弦余笑道,“可否再写几字?”

楚琛顿时尴尬,讪讪道:“非是不愿,实乃……唉。我写。先生莫笑。”

毛笔字,古代读书人的颜面。

而一个既不曾爱好过书法,亦不知自己未来会穿越,还每天跟屏幕打交道的现代人,能会什么毛笔字?

楚琛只会两个,那便是自己名字,乃是工作签名需要,于是汇总古今字体,又花千来块找人反复设计,回家狂练这俩字的成果。

她的真实书法水平么……只能说,防伪效果较为突出。

而且,简繁字体间更有差别!

楚琛努力回忆,勉强选定了《千字文》开篇首句。果然,刚写过“天地玄黄,宇宙洪荒”,郑弦余便皱起眉头。到“日月盈昃”,未及“辰宿列張”,郑弦余便叹出口气,举起签名,又看眼楚琛:

“难为小郎君了……郑某开眼。”

楚琛干笑道:“能骗得先生一会,也不枉我专练签名。”

郑弦余注目她所写的东西,沉吟道:“未曾听闻辽州有术数大家……”

字暴露了,要装也装不成。楚琛无奈道:“先生不必猜了。就算我当真出身大族,连夜行路,狼狈至此,这大族有与没有,又有何异?”

“也是。”郑弦余居然当真不再追问。“你既已进城,不知未来有何打算?”

“洗好睡觉。万事明天再说。”

郑弦余一怔,笑道:“县中古槐边有一客栈,小郎君出县衙后往北走可见。”

……嗯?

不是,你喊我到县衙,叫我作伪证,知晓我堪称形孤影孑,怎么都不同情我一下,留我吃个早饭?

楚琛大感意外,却听得郑弦余又道:“小郎君还有何事?”

“……我囊中羞涩。先生可否借我房费?”

“哎?却是我思虑不周。来人,送楚小郎君去后院歇息。”

楚琛:“……”

你最好真的只是疏忽。

但就算这位一诈便诈出自家余额几何……此刻都诈完了。楚琛破罐破摔道:“歇前我必须得洗。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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