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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霓以为谈稷是要带她在园里逛一逛,谁知他带她去了市中心。

CBD高楼林立,灯火辉煌,远处一条蜿蜒而下的立交桥,好似银河倾斜。

有时候,繁华与孤寂,喧嚣与宁静并没有那么分明的界限。

两人漫步在街头,专车在后面以蜗牛爬的速度缓慢跟着。

方霓好几次:“你这样真的不会被贴罚单吗?”

“担心我啊?”他挽着西装缓步踏上了台阶,回身将手递给她。

一只宽大修长的手,随着弯腰躬身的动作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她面前,可谓纡尊降贵到了极点,却也不落风姿。

方霓犹豫一下,说了句谢谢,自己爬了上去。

虽然姿势没那么好看。

他也不介意,凤眼懒懒垂下,手收了回来。

路过烤串摊位,方霓驻足瞥了一眼,回头去看他。

谈稷显然对这种街边小摊不感兴趣。

目光对上,他还要哂笑着给她科普:“这种位置,车来车往吸足了尾气,吃了大补。朋友一场,您有需要的话,我帮您留心医院的床位。”

方霓:“……”

北京昼夜温差大,这会儿她才感觉到冷。

谈稷将自己的外套勾在指尖递给她。

“你不冷吗?”方霓的目光落他身上。

他里面就穿了件薄毛衫,袖子还卷到了肘弯里,让她大为震撼。

犹豫一会儿她还是接了过来,穿在了自己身上。

上面有淡淡的沉木香,很像他办公室里熏的那种香,可以镇定安神,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此刻闻着觉得心绪烦乱。

分明穿他身上很熨帖的西装,套她身上就像小孩偷穿大人衣服一样,不合身得很。

果然他偏头看她时,眼睛里有隐晦的笑意。

很克制,但她敢肯定他一定是笑了的。

夜风吹在脸上,吹不散她脸上不经意浮起的热意。

方霓有时候不能理解谈稷的某些行为,很像是兴之所至,忽然想那么干,他就那么去做了。

不需要跟人解释,也不需要顾忌别人的想法。

比如逛了会儿后,他将她带入某奢侈品店,要她挑,自己去了一旁打电话。

方霓一直站在旁边等着他,看他低头跟那边说了什么。

许是公事,他表情肃穆,说话也很干净利落。

十几分钟后,他挂了电话折返回来,却看到她没有动。

“不喜欢?”他面不改色。

方霓却弱弱地问:“为什么要送我衣服?”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傻气了。

小姑娘眼神纯稚而怔松,似乎是真的不明白,又或者,只是想要得到某种猜想的肯定。

他果然笑了一下,表情依旧得体而从容,似乎并不为这个问题而感到窘迫。

“因为我喜欢看到你穿。”

因为我喜欢。

方霓从来没有听到人这样回答问题。

这样的我行我素,未免过于冒犯,偏偏他眸色温和淡泊,让人无可指摘,甚至给人一种理应如此的荒诞感。

迟钝的她甚至一时想不到什么话来反驳,眉梢欲扬不扬,有种说不出的尴尬。

说来也滑稽,始作俑者不觉得尴尬,尴尬的反成了她。

没有大众想象中她把衣服甩他身上的清高,她不敢,而且他还帮了她。

后来她平心静气诚恳地跟他说:“我不能要。”

一副讲道理的口吻。

谈稷微微点着头,摊开手,问她为什么。

这种时候的回答是无解的,怎么回答都像是陷入了自证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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