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蕊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缀画小说babelor.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谢遥苓没听懂她的意思。

“寄春君”她自然是听过的,齐朝风气开放,君王宽仁,不少能人志士作文谈论民政,偶有佳作便在民间中相互传阅,亦有不少学子通过文章叩开权贵世家的大门,得人引荐后步入朝堂。

寄春君是在去岁年末横空出世的,正如祝云时所说,他于民生问题之上一针见血,所提出的观点更是老辣精准。

谢遥苓被祝云时拉着看过一两篇,只觉得作文章的人有如洞若观火,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纵观全局的掌控感。

但这寄春君却从未显露过真实身份,也未请权贵引荐,甚至有权贵想寻他都不得其法。众人议论纷纷,认为其定然是世家中富有抱负的子弟,亦或是不拘名利的高人。

“你不会想说沈少卿就是‘寄春君’吧?”

谢遥苓大吃一惊。

话语间,沈凌江已走到她们眼前,二人默契地中断对话。

沈凌江从容而又不卑不亢地行礼,眉目微敛,声音有如清泉徐徐流淌般清冷又温润。

“臣见过公主,见过郡主。”

谢遥苓心绪未定,说话也不稳起来:“免、免礼。”

她先前只在宫宴上遥遥见过这位不过二十出头便官拜大理寺少卿的郎君,现下靠近见了,不由得暗叹其果真人如其名,气质不俗,一看便非池中物。

也难怪姌姌看他的眼神会多有仰慕。

祝云时压了压心底的激动,但一开口紧绷的声线还是露了几分紧张,“沈少卿,听闻你遍观群书,不知你最喜看哪些?”

沈凌江一愣,不明白为何祝云时突有此问。

“哦……只是近日想寻几本书看看。”祝云时也觉得突兀,忙干巴巴地补充道。

谢遥苓侧过头去不愿再看。

这也太明显了吧,谁人不知这嘉言郡主是最贪玩的性子,书虽然读得也不少——但多半是被逼着半死不活地读完的。

沈凌江稍稍回过神来,既然祝云时主动开口询问,他自然是会回答的,他利落说了几个书名。

“多谢沈少卿,那我若是有何不解之处,可否请沈少卿为我解惑?”

祝云时微微扬唇,露出个标致的笑容,乍一看颇有那些京中出名的大家闺秀的做派,谢遥苓看得一愣一愣的。

沈凌江神情一顿,随后淡淡垂眸,“臣自当尽力。”

清傲如松的身影渐渐在宫道上缩小。

祝云时一脸惊羡地摇头感叹:“果真是惊才绝艳的郎君。“

“不是,姌姌,那寄春君不是从未显露过身份吗,你确定他是‘寄春君’?”

祝云时笃定道:“我确定他就是!其实我也是这些日子发现的。你想,‘寄春君’是什么意思?”

谢遥苓不明所以:“梅花的别名,但这和沈凌江有何关系?”

祝云时神情高深莫测起来,“你刚可有看到他的袖口绣着什么?”

这么一说,谢遥苓倒是回忆起来,方才沈凌江给她们行礼时,那袖口上绣着几朵小巧的傲然红梅。

“但这也不能说明什么吧,喜梅之人不少。”

祝云时解释道:“但沈凌江是京中出了名的喜梅,他的每件衣袍上都绣有梅花。”

谢遥苓还是觉得有些牵强。

祝云时又道:你忘了,沈凌江可是皇伯伯亲点的状元,出了名的文采卓绝。而且,我先前看过一篇他十五岁时所作的文章,文风措辞已很是老练,能看出几成‘寄春君’的影子。”

谢遥苓仍是半信半疑,但寄春君的文风确实十分特别,以致他声名鹊起后不少学子想仿用却始终难得其形。

“你也知道大家一向好奇‘寄春君’的真实身份,猜是谁的都有。但其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我,包租婆,坐拥一座城

我,包租婆,坐拥一座城

安然一世
【日更中!】【预收:《开局一座海岛:物资全靠钓》】顾薇薇正式成为包租婆的第二天,世界末日了!她的市区一栋楼不值钱了!下一刻,脑海里突然响起了一道声音。“亲,是否绑定末日包租婆系统?”
都市 连载 43万字
离婚后回家种田

离婚后回家种田

春酒醉疏翁
都市 连载 6万字
给毛茸茸当老婆[快穿]

给毛茸茸当老婆[快穿]

绯色世家
——每天0点更新,有事会挂假条——封面是主角人设文案如下:给反派大Boss当了多年小弟的乌遥,决定换一份工作。他要去照顾毛茸茸的小动物,让可爱忠诚的猫猫狗狗治愈他的心灵。但他怎么总觉得他养的狗,好像把他当老婆了?————第一个世界:被抛弃的斗犬和收养他的大美人(已完结)黑将军总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个人,但他只是一条大黑狗。他曾经是最受欢迎的斗犬,是主人的骄傲。直到有一天,他输掉了比赛,还被咬断一条腿。
都市 连载 47万字
重生六零,我靠空间发家

重生六零,我靠空间发家

爱吃胡萝卜的小金猪
【更新时间更换:固定掉落时间—周中&周末,一周双更(当前欠债14章节)】cp:财迷vs忠犬退伍糙汉一朝穿越立夏只想要钱,赚到上辈子赚不到的钱,然后买上房躺平收租。解决极品亲戚,骂醒愚孝的老爹,拯救外祖家;顺利买下山头,废品站淘到好东西,小金库越来越有搞头,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进行……筹备高考,白天努力看书,晚上去空间种田,每天都在做着富婆梦,结果你告诉我,让我去给你替嫁?【离婚小剧场】“严立
都市 连载 6万字
纯白恶魔

纯白恶魔

priest
眼睛一闭一睁,他疑似确诊痴呆。他想不起自己姓甚名谁,只依稀记得自己混饭吃的家伙——一只神奇的左眼。那只眼睛看见尸体,就知道死因和凶手(如果有的话)。也行,他可以当个“福尔摩斯2.0”、“波洛干儿子”、“柯南他哥”……要不干脆去警察局考个公务员当当。谁知世道变化太快,睁眼一看,这里杀人不犯法了。“法”已于五百多年前的一个万圣节与世长辞,后世人称那一天为“世界末日”。当然,人们总是夸大其词,世界好着呢
都市 连载 4万字
越前回国我来接

越前回国我来接

Curtien
在玩拼字游戏输了后。我遵从规则,按照拼出的句子【告白网球手】,向笔友告白了。他居然答应了。好消息:他在美国。我们有时差,所以多一个男朋友的生活毫无变化。坏消息:他要回日本了。坏就坏在——我不喜欢他。我和他写信交流单纯为了锻炼英语写作能力。所以,当看到戴着鸭舌帽、一脸拽的绿发男友时。我忍痛将自己塑造成见异思迁的渣女:“抱歉亲爱的,我爱上了美国青少年冠军网球王子越前龙马,我们分手吧。”男友拽拽的表情消
都市 连载 1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