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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余光瞥见妻子打哈欠,在电话里邀请钟笛明晚来家里吃饭,“凌程无所事事,厨艺精进了不少,你来尝尝?”
程筱丽抬了下眼皮,她今晚已经尝过了凌程的手艺,也就那样吧。心想如果钟笛明晚真要来,那她肯定要亲自下厨,只是厨房里的刀具该换了……
“那咱们说定了哈,明晚我们在家等你。”凌中恒喜笑颜开地挂了电话。
程筱丽立刻交代凌中恒明天去超市采买,说了一长串清单,最后一项是刀。
“家里的刀还不够锋利吗?”凌中恒理了理思路,说:“这么多我也记不住,明天我们一起逛超市吧,我休了两天假,安心陪你。”
程筱丽愣了下,哼一声:“凌中恒,我是为你儿子过三十岁生日回来的,不是为你。他那个身子骨,多过一年生日……”
“瞎说什么。”凌中恒打断程筱丽不吉利的话,靠近她,“钟笛要是还愿意要他,我看他活到七十岁没问题。”
“哼!”程筱丽别开脸。
跟凌中恒的电话打完,钟笛正好走到通往停车场的那个路口。电话刚挂断,一个陌生来电出现在她自己手机的屏幕上。
这时绿灯亮起,她先踏进斑马线。
“喂?”嗓音透着试探。
“是我。”
凌程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混在周围的喧嚣中,竟有些不可思议的遥远之感。明明他们俩之间的距离最多不超过300米。
钟笛的思绪一瞬间抽离于眼前的世界。
“你在哪儿?”钟笛的脚步停了一瞬,而后被身后人催促往前走。
“我在你身后。”凌程的声音真实、急促,却仍给钟笛一种不切实际的感觉。
钟笛即刻回头看,凌程朝她奔走的样子一瞬间框定在她的眼眶中,可他没走两步就被一个男生拉扯住。
她蹙眉一笑,觉得凌程万分焦急的状态倒比这个拽他的男孩子更像个不沉稳的高中生。
那份不切实际的感觉在这一刻落了地。
凌程意识到钟笛可能带着他的手机去找他之后,第一时间去找陌生人借电话打给她。停车场四下无人,他只好朝路边走,一直走到过了马路,人多了起来,他才朝一个高中男生借到手机。
电话拨通的那一刻他转过身留意往来路口的行人,当钟笛问“你在哪儿”的时候,他忽然在过马路的人群里看见她的背影。
他立马想追上去,这时高中男生一把拽住他的胳膊。
他回头,不好意思地对男孩子比了个手势。看见红灯亮起,接着对钟笛说:“站在路边别动,等我。”
红灯还有二十秒,两个人隔着一道斑马线,在路的对岸,站成遥遥相望的姿态。
钟笛的目光始终在移动,看看对面的灯,看看天,看看对岸穿梭的人群。凌程却只看着钟笛,视线被往来的车辆隔绝,也不游走,一心一意落在她的脸上。
说话声、车轮声、鸣笛声、店铺里播放的音乐声,糅杂出一个喧哗的晚间游乐场。他们是游乐场里最神秘的游客,只是安静看着,不流露分毫对这个夜晚的动机。
绿灯亮,凌程第一时间冲出人群。踏上第一道白线的时候,他想起他们俩之间的峡谷,眼下通往她的桥似乎已经搭建好,既不是用耿耿于怀,也不是用单一的爱与恨,仅仅只是用一种最纯粹的心理——
我想找到你。
在茫茫人海中,我想找到你。
当凌程奔跑至的钟笛的眼前,钟笛的目光从璀璨的夜色中收回,也落定在他的眼睛里时,两人却都被无措绊住手脚。
他们只是呆呆的,像两只蚂蚁碰了头,在被抑制的欣喜中,收敛高等动物应有的情感,只做两只渺小的单纯的低等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