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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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洛伊斯说罢,侍应生为她指了一个靠着边角的狭小位置。
她点点头,自然地过去坐下,目光漫无目的打量店内,等待侍者将菜单拿来。
暖色调装潢,木地板打过蜡,天花板上挂着两簇水晶,用来折射桌上的煤气灯光,显得亮堂温馨。
侍者安排座位,也是有技巧的。
先敬罗衣,若是来客穿着体面时髦,那就安排在靠前,显眼又宽敞的位置。
既能提升店里的格调,又能讨好这样的客人。
若是像埃洛伊斯这般,穿着一看就没什么钱的人,也不至于赶客,不过就得安排在不引人注目的角落。
埃洛伊斯对这个时代的特色民俗很包容,她并没有什么受到冒犯的感觉,而是饶有兴致,打量着。
上辈子看老电影时,她也曾十分向往过这样复古的时代。
淑女们穿着精致华丽的裙装,在舞会上旋转,灯火炫目,人声鼎沸,暗送秋波,数不尽的花卉,甜甜圈。
但实际生活了这么一阵子,埃洛伊斯才明白现实与理想的差距。
她并没有穿成富家淑女,与纯情的贵族公子玩感情,而是一个不起眼的扫灰工人。
在目睹繁华和古典情调的同时,她握着她的扫帚站在世界角落里。
冷静的面对困境,为自己寻找一条谋生的道路。
无论活在哪一世,这都是埃洛伊斯一贯的做法,所以她并不会对命运生出半点怨恨。
过去已经湮灭成烟,未来的一切都可以由自己创造,她没退缩过。
埃洛伊斯回过神,侍者正在询问她,要吃点儿什么。
“有什么推荐的吗?”
埃洛伊斯听着侍者说话,又把目光落在隔壁桌那中年女人的身上。
像是教堂里的嬷嬷,穿着黑色袍子,胸口有一串银质十字架,脸上还戴着眼镜,正在吃豆子汤。
埃洛伊斯回过头,说道:“我要两片黄油面包,半只烤仔鸡,番茄蔬菜浓汤,还要一壶柠檬水。”
侍者写下账单,有些忍不住提醒:“这些菜您可能会吃不完哦。”
埃洛伊斯摇头:“待会儿麻烦帮我拿一张油纸,打包仔鸡。”
她吃肉,怎么可能不带上家里的人。
大约二十分钟后,埃洛伊斯面前的桌面上,就摆满了错落的餐盘,刀叉,勺子,水壶与套杯。
鲜嫩多汁的仔鸡上浮着一层诱人油光,面包散发焦香,有绿色蔬菜碎的番茄浓汤还在铁盅里沸腾。
平时在家里,用的是木勺,吃的也是木盘,木材做的餐具最为便宜。
但经过夏天的干燥之后,就容易开裂出细纹,又在冬季用冷水洗刷,用不了多久就会损坏。
再好点,也就是陶盘和玻璃,凑不成对儿,还害怕碎了。
但即使是没有名号的小餐厅,用的也是成套的白瓷餐具,银质刀叉,金属托盘。
她缓慢的进食,叉子轻轻一碰,烤鸡的皮便破开,鲜香的汁水顺着淌出来,肉香四溢。
鸡肉,在这个时代是一种稍微奢侈的肉食。
一道简单的烤鸡,在利兹酒店不远处,近期颇有名气的雪榈饭店里,足足得花上一两块钱。
埃洛伊斯在这里点的仔鸡,也就是半大的公鸡,半只价格为二角五分,她吃了一只腿儿就作罢。
又尝一口番茄浓汤,这汤是用罐头做的,口感沙沙,用烤焦的面包片儿蘸着汤汁吃,浓郁的番茄味儿充斥舌尖。
闭上眼,仿佛就能看见黑色土地的田园上,夏日清晨,果挂露水的画面。
她今日奔波的劳碌,身上的寒气,都被这一口美味给抚平了,胃里暖和了,就连额头也溢出一层薄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