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章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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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后,陆离得到了更多、更详细的情报。
现在刷新一下实际情况,陆氏倒也不能说是什么都没有剩下,他大父作为乐安郡郡守是死在任上的,完全可以说是为国捐躯,不仅是捐了自己的躯,整个家族除了陆离都捐出去了。
现在叛乱被大致压下后,不就到了论功行赏,表彰勋烈,以安人心的环节了吗。
灵堂设好,天使也“凑巧”到了。
略过那些与陆离关系不大的死后追封,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本人也有实实在在的好处,一个乐安郡守的官职就这样砸到了陆离的脑袋上。
嗯,这个任命准确的说应该是守,也可称为试守,也就是他这个乐安郡郡守的职位暂时是处于试用期阶段的。
不过大家懂得都懂,只要陆离不搞出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来,这个试用期绝对平稳度过、顺利转正。
不管怎么说,这个馅饼实在是有点大。
东汉天下分为13州,105郡。
这相当于什么呢,全家死后,我突然成了省级市长。
想想自己的运气,陆离都怀疑这后面得藏着多大的坑?
要知道人家曹操二十岁时举孝廉成为洛阳北部尉,后又任骑都尉,后来还参与了镇压黄巾军的战争,这才成为了济南相。
何为济南相?
两汉实行郡国并行制,郡的长官是郡守、也称太守,诸侯国名义上属于诸侯,实际权力掌握在国相手中,国相与郡守无非就是称呼上的区别,实际权力相差无几。
也就是说陆离还没有开始奋斗呢,突然之间就跟曹操平级了。
非要说差别,无非是对方是正式任命,他是处于试用期。
济南国还就在乐安郡边上,两地是紧挨着的。
抛开这个情况不谈,只说这个大馅饼,乍一看绝对是不合理的,东汉官职又不搞父死子继那一套。
可如果搭配上陆离这边的特殊情况,就可以归为特事特办的行列了,甚至其中也能琢磨出一定的合理性来。
首先是陆离为官的合法性。
汉代选官制度为察举征辟制。
他祖父虽然“天命在我”的有了三个儿子,但也没有忘记自己目前唯一的孙子,算计着陆离守孝期即将结束,早就准备好将陆离安排到举孝廉名单上了。
像是陆离这种出生就开始守孝的存在要是都不孝,大汉以后也别举孝廉了。
但是举孝廉推荐给中央后,是需要经过一定考核,再任以相应官职的。
所以别看陆离被举孝廉了,但支持他官职合法性的是征辟制——由皇帝或地方长官对人才直接进行征辟。
他就属于被皇帝直接征辟的。
再看陆离为官其中的合理性。
陆离是谁呢?
他是以孝治国的大汉朝中从出生就开始践行孝道的世家子弟,是为国全家捐躯忠烈之家的仅剩血脉。
别管是他大父之前给过谁好处,还是他们陆氏人脉发力,又或者单纯就是拿出陆离来做大汉不会亏待每个忠臣的典型代表安抚人心,优待烈士家属是每朝每代都在做的事情。
这样一总结,这个官职他得到的仿佛有点理所应当的意思了。
再者说,这里是乐安郡,他出生于乐安陆氏,兵锋肆虐后这里情况其实已经差到了一种不忍直视的地步了,郡守全家都死了。
与其指派外来者还需要时间适应,还不如就让土生土长的地头蛇来干活呢。
至于守孝,这就是特事特办的例子了。
大汉讲究以孝治国没错,但是这个孝道真的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愚孝,像陆离这种家里遭难,就剩下他一根独苗苗的,现在抓紧时间光大家族才是人们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