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缀画小说babelor.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立对主角的情感联系还方便点……

当然,再多的分析,都不如直接来讲讲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来得直观。

《谶言》。

谶,预言也。

陆青生是文人,所以他写的是文谶。

文谶是什么?就是你写下一段话,一个故事,一个无趣的大道理,写的时候或许并未多想,甚至只是为了押韵或是好玩甚至只是为了牵强附会地交上一份作业,但若干年后,你随手写下过的这句话应验了,你恍然惊觉,原来你早已为自己下了谶。

应了文谶的人有很多,不光是那些用自己的血肉在写作的作家,还有那些自诩从不付出真感情的作家。

因为不管写作的人再怎么欺骗自己欺骗他人,文字永远会在不经意之间透露出笔者内心最深处的想法与情绪。

而这就是这三个主角中最重要的那个角色的故事。

落魄的穷书生没钱赶考,迫于生计写起了话本,为了卖得出去,这话本俗得不能更俗——清贫但清高的书生空有一腔抱负却无法实现,他在宴席上痛斥黑暗的官场且表达了如果自己进入官场一定会改变这现状的野望,被不学无术的官宦子弟传了出去并大肆嘲讽,笑他心比天高,笑他穷儒烈性,笑他自命清高。

结果又一年苦读后,他一朝金榜题名,被当朝重臣榜下捉婿捉来当了女婿,从此平步青云,还回乡显摆了一下,当初嘲讽他的人此时此刻都只能战战兢兢恭迎他——当然,这回乡显摆显摆得很有档次,书生是回乡铺路建桥造学堂去了,既没有锦衣夜行,又体面地做了大善人,很符合话本受众的精神需求。

这话本写到这里就结束了,俗套的开头完美的结局,在话本的主要受众——和他一样的不得志书生里可以卖出不少份了,凑够他这次赶考的钱总是没问题的。

但这个他随手写的话本非常受欢迎,用现代话讲就是爆了,书商非要他写续作,他不想写,但早前签的契书却显示他没有不写的选择,而且书商向他保证,知道他要进京赶考,这就是最后一本,以后不会再来问他要续作。

于是他不情不愿地写,带着一腔怨气地写,他写书生做了重臣后起初还记得自己最初改变这个官场的志向,但环境怎么不允许他这么做,写他怎么被同化,写他最后怎么权倾朝野但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

总而言之,他写了一些不那么市场化的东西,他想着,或许这样的话,这话本就没人看了,书商以后也不用追着他要续作了——是的,他不信书商的鬼话。

他带着怨气写完了续作话本,结果这续作依旧大获成功。

书商果然又缠着他要下一份稿子,但赶考的时间到了,书生背起行囊,踏上了赶考路。

考完放榜,他中了,不光中了,还是当届探花,十年苦读一举成名天下知,当朝宰相的女儿看中了这位探花,于是他成了丞相女婿。

那时候他沉醉于大小登科的喜悦之中,并未发现自己的故事多么像他笔下曾经写过的那个已经被他忘记了的话本。

那之后他用心做官,又回乡接来了老母亲和弟弟妹妹,还给乡里修了路铺了桥,一切都完美得让人全身心地沉醉于这喜悦之中,他自然更不会再想起那段需要折节写话本度日的辛苦日子。

他一心要做个为民造福的好官,他做了几年清职后终于能做点实实在在的事了,但是仔细想想就知道了,他老丈人,这位权倾朝野的丞相,能做到丞相,肯定不会只有漂亮的笔杆子与做实事的能力,他会弄权,擅弄权,他不光融入官场,他就是官场本身,他看书生清高有理想,一心要整顿官场,倒也没有直接打破他的幻想,而是冷眼看着他碰了几次壁后,开始教他如何以不损自身甚至还能更进一步的方式达成他的理想,如何以权术为手段实现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被吸血鬼室友盯上后

被吸血鬼室友盯上后

炽然
江半絮有个新的合租室友。对方长相优越,身材高挑,处处都很完美,只是生活习惯有些奇怪。例如晴天从不出门,例如很少吃饭,例如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不在家。尤其最近,江半絮还发现他的室友总盯着他的脖子看。但由于室友性格冷淡疏离,两人相处从不干涉对方,所以江半絮觉得那些奇怪的点都可以忽略。直到有一天,江半絮不小心受了伤。血液的味道漂浮在空气中,一直十分高冷的室友忽然抬眸看向他。人类的血液有促进吸血鬼兴奋的作用
都市 连载 17万字
小说主角们入侵现实后

小说主角们入侵现实后

芷衣
【本文将于周三零点入v,届时会掉落万字更新和小红包,感谢支持~】“报告队长,芦花小区被末世小说入侵,有个男生买空了好几个超市,收购了两个村子的粮食水果,部分小区居民出现异变,是否收押?”“报告队长,城南首富季家被狗血文入侵,有一陌生男子说季家少爷是假的,他才是季家的真少爷,今早季家人发现真假少爷滚到了同一张床上,现在季家乱套了,快来吃瓜!”“报告队长,城北富康小区被女尊文入侵,他们小区男人天天在家
都市 连载 19万字
只想干饭的北极熊超酷的

只想干饭的北极熊超酷的

弦三千
预收:《阴阳两界唯一团宠》求收藏啦~ 《拜托,只想干饭的北极熊超酷的!》 楚云霁穿成了一只北极熊。 外出觅食,意外撞上有人类队伍,楚云霁想,这应该是科考队,毫不犹豫的想转身就走,结果看见他们就地烧火架起锅。 穿成北极熊以后就没吃过熟食的楚云霁:“!!!” 等回过神, 已经站在了科考队面前。 看着神色紧张,暗自警惕的众人。 楚云霁想了想,举起爪子,友好的推了条鱼过去,嘿!一起干饭吗? ---2022
都市 连载 18万字
明知故陷

明知故陷

林希之
*先婚后爱|狗血墙纸爱|追妻火葬场*改了个文名,原名《明知故陷》,不要认错了哦~【文案一】对于执拗的人来说,往往不撞南墙不回头,对于爱情中的单恋者更是如此,像是在等待那个可以放弃的节点——那晚,衣香鬓影的宴会上,裴时礼站在她对面维护另一个女人时,沈思柠意识到,她无人知晓的十年暗恋,是时候结束了。【文案二】结婚三年,沈思柠还是没能让裴时礼爱上她,少女时期满腔的期待也被婚后生活磨砺的消失殆尽。她决定放
都市 连载 19万字
在男团磕队友cp,我社死了

在男团磕队友cp,我社死了

杏逐桃
栗初穿书了。穿到一本男团爱豆文。男团五个人,两对CP,他就是那个孤零零的第五人。身为第五人,栗初在团内尴尬,队友还总是看他不顺眼,嫌他碍事。栗初只能被迫走上兢兢业业做爱豆的事业奋斗路线,最终成功上位ace、人气团内top。闲暇之余顺手磕个CP调剂生活。温柔霸总队友A X 暴娇酷哥队友B 磕了!鬼畜腹黑大美人队友C X 清冷的高岭之花队友D 好吃、好吃!栗初白天做爱豆,晚上做CP圈大手。还有什么比现
都市 连载 32万字
穿进漫画被全员当大佬

穿进漫画被全员当大佬

千秋岁引发
执行任务死亡的宋泽一睁眼,发现自己穿进了《反派必须死》的漫画中,还绑定了‘路人甲’系统,系统要求他在反派团的全世界路过,才能脱离漫画获得重生。 暴雨倾盆夜,为了遇见反派,宋泽选择出远门丢垃圾,撞见反派埋主角。 宋泽:......他真的只是路过。 为了在海上游轮晚宴上遇见反派,宋泽临时应聘服务员,看见反派把主角往海里扔。 宋泽:“.......嗨,好巧。” 观看漫画的观众们惊觉,这个名叫宋泽的漫画角
都市 连载 21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