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章 (第7/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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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来吃顿饭?”
大壮赶紧道:“不用不用,我回家吃就好,家里也做好饭。”
周氏每次托他办事,都会给报酬,并不是让他白干,哪里好去人家家里蹭饭。
这年头谁家都不容易,傅家就算小有积蓄,可养着这么一个吞金兽,药不停地吃,只怕钱也不剩多少了。
其他人不知,大壮家里多少是知道一些的,也有些为傅家担心。
送走大壮,周氏拿着药去灶房。
很快,灶房就弥漫着浓郁的药味儿。
郁离端着药进房,就着从窗口倾泄而入的夕阳余辉,看到床上苍白脆弱的男人,白衣墨发,眉目清隽雅致,气质琉璃清越,像一件易碎品。
听到动静,他睁开眼,神色有片刻的惺忪,很快就清醒过来。
“宵哥儿,喝药了。”郁离说道。
看到那碗黑漆漆的药,她脸上露出几分同情之色。
在郁离看来,这世界的药汁,就和末世里那些变异的食物一样,味道非常古怪,反正她是不爱吃的。
傅闻宵居然将药当饭一样吃,每天还要喝三碗,怪可怜的。
傅闻宵面不改色地接过药碗,一口饮尽,然后接过她递来的清水漱口,抬眸就见她一脸敬佩。
她脸上的表情实在很好懂。
郁离忍不住问:“那个,不难喝吗?”
光是闻那味道就受不了,她曾经好奇地尝过药渣的味道,也证实那味道有多难吃,和末世的营养剂、压缩粮有得一比。
也不知道里面添了啥东西。
“还好。”傅闻宵道。
他的云淡风清让郁离越发敬佩,暗忖他虽然是个病秧子,但这心性确实不俗,纵使在病中,仍是能泰然处之,没有那些久病之人古怪的脾气。
郁金曾经向她问过他的病情,担心大姐夫哪天没了,她姐要当寡妇。
郁金还和她说,以前村里有一个老头长年卧病在床,脾气变得十分古怪,还爱打人骂人,他的子女们都不爱去伺候,却因为孝道不能搁开,只能忍着,直到老头去世,子女们不仅没有伤心,反而松口气。
相比之下,傅闻宵的脾气真的很好,人也挺好的。
他也是久病在床,却从来没有迁怒于人,喝药也爽快,还会体谅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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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傅闻宵的身体终于好了许多,白天时甚至还能坐在窗前看会儿书。
屋子的箱笼里有不少书,都是傅闻宵的书,基于礼貌,郁离一直没去翻过。
这是她第一次见他翻书,还有些稀奇,尔后想起,听说他是个读书人,只是身体不好,没有去参加科举。
大庆朝的科举制度非常完善,允许商户之子参加科举。
这年头的读书人也多,就像郁家,明明是庄户人家,就有三个读书人,只是这三个读书人目前都没有功名在身。
郁离好奇这个世界的字是什么样的,探头看了一眼,发现上面的字居然是繁体字,她还是能看懂一些的。
因她认真地辩认上面的字,停顿得久了一些,引来傅闻宵的侧目。
他问道:“你识字?”
郁离:“……不识。”
原主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农家女,虽然家里有三个读书人,但郁家没想过让女娃认字,郁老大也不会去教女娃们认字。
毕竟连三房的几个男丁他都没想过去教,只有大房的所有男孩都识字,由此可见郁老大的私心。
傅闻宵又问:“你想识字吗?”
“可以吗?”
郁离当然想识字,就算是在末世后出生的人,也都是识字的,不识字连任务消息都看不懂,这怎么行?在她看来,不管在哪个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