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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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食肆这件事陆遥已经考虑了好几天。
首先, 卖早食是个极辛苦的活,他们现在年轻身体还好,就怕稍微上了些年纪身体就不行了。
况且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 过渡透支身体寿命肯定长不了,他还想着跟赵北川白头偕老呢。
其次,卖早食赚钱太慢了,一文两文钱的攒, 哪辈子能财富自由?
自从在县城下过一次馆子后,陆遥对开食肆的想法越来越强烈。四口人抠抠搜搜点了三个菜两盘饺子,竟然花了二百多文, 每天若是每天来几个大方的食客,赚上三四两银子,岂不是跟喝水一样简单?
再有食肆能不能生意火爆, 全看菜做的如何。
陆遥的厨艺上辈子可能不够看,随便一个街边小餐馆都可能比他做的好吃。
但拎到食物荒漠的古代, 那绝对是矬子里面拔高个儿, 数一数二!就连吃惯了上京食肆的林家老爷子都对他赞不绝口,这手艺能差吗?
而且这些日子陆遥转下来, 发现府城的食肆其实不算多。
能叫出名字的有四大食肆,“金玉楼”、“雅斋居”、“全福酒庄”和“天水阁”。其中天水阁的性质不太一样, 里面不光能吃饭,还有陪酒卖唱的姑娘小哥儿。
当然能在城中打出名气,他们自然都有各自的本事, 城里还有人编了一段顺口溜, “什么金玉楼的官、雅斋居的菜, 全福的美酒赛神仙, 天水阁的姑娘睡旁边。”
顾名思义, 金玉楼的官是指他们东家本靠官府,雅斋居是以菜色闻名,全福酒庄以酒出彩,天水阁则有自己的揽客手段。
小一点是食肆城里有十几家,跟四大食肆比起来生意就淡了许多,这跟他们菜价有很大关系。
陆遥随便转了几家小食肆,所有的肉菜价格都在五十文以上,素菜二十到三十文不等,而且菜品简单几乎大同小异。就算百姓们想下馆子,吃两次就够了,谁舍得花钱总去吃一样的菜?
别的不敢说,他随随便便就能拿出几十道菜,且每一道菜单拿出来,都能当招牌菜!所以陆遥觉得在城里开间食肆,竞争力应该很大。
其实食肆的店面不需要太大,五六张桌子,等打出名气后再慢慢扩大店面。
饭要一口一口吃,步子要一步一步走,他有信心将来开出平州府最大的食肆!
*
晚饭陆遥把这条鱼红烧了。
先拿油将鱼煎至两面金黄,夹出来备用。
然后把切好的姜蒜倒进锅里煸炒出香味,从坛子里舀出些酱调味,最后加入陈醋和一点糖提鲜,这个红烧酱汁就算做完了。虽然缺少老抽上色,但味道一点都不差,最后把鱼放进锅中添上半瓢水小火慢炖。
陆遥将锅底的木头撤了撤,约莫一刻钟差不多了,掀开锅。
鱼香味瞬间充斥整个房子,馋的两个孩子都跑过来,询问陆遥又做了什么好吃的。
“今天给你们做个没吃过的菜,保管你们吃一次还想吃第二次!”
小年和小豆吸溜着口水,嫂子说好吃那肯定美味极了!
“去叫你大兄洗手吃饭。”
“哎!”小豆跑出去叫人,小年扒着锅台往里看,见到大鱼忍不住啊了一声。
“怎么了?”
“嫂子,你炖的原来是鱼啊。”
“是啊,你们以前吃过吗?”
“吃过一次,大兄给我们做的,苦苦的不好吃。”说起来还是陆遥嫁过来之前,赵北川在河里洗澡的时候摸了两条鱼。
可惜他不会做,清理鱼腹的时候不小心把苦胆挖破了,炖煮时里面也没加别的调料只放了一点盐,那味道又腥又苦,两个孩子吃一口就吐了,剩下的鱼赵北川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