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face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缀画小说babelor.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到最前方,继续就着耳麦唱歌。

这个出场瞬间搅起现场一片欢呼。

弹幕也瞬间滚动。

【卧槽!!这个造型!】

【没想到平常老是简简单单的季晏能打造出这样的造型!!】

【靠,有点帅啊!!】

【季晏本来就很帅好不好。】

【妖孽!太妖孽了!】

和情歌注重情绪的营造不一样,舞曲要展现强烈的节奏,凸显帅气。

但不管曲风如何变化,只要抓住每种曲风的特点就能游刃有余。

季晏的嗓音有种沙砾般的质感,但绝不粗糙,唱情歌的时候非常动人,唱这样的电子舞曲又充满力量感。

每个字都像一团气泡,拥有清晰边界,颗颗碎裂在耳畔。甚至反而让他的音色格外突显。

气息更是极稳,压得住每一道尾音。

【季晏不是没唱过舞曲么??怎么唱得这么好?】

【这绝对是我听过翻唱得最好的一版红月!】

【虽然声线不同,但不知道为什么,有高濑那味了!】

【这真是季晏唱的?没开麦吧。】

【黑完修音又开始黑没开麦??黑子们的创意真是无穷无尽啊!】

高濑的粉丝的座位都在同一个区,大家一起打了应援横幅,原本已经不报期待,但季晏唱出第一句的时候,粉丝就瞬间控制不住,和身边的同好分享激动。

“啊!季晏唱得好好!”

“这真是现场唱的?太稳了吧!”

“这声线,绝了!”

梦游舞团的伴舞确实非常出色,动作整齐划一,干净利落。

之前谢司珩担心的光彩被掩盖的问题也完全没有发生。

季晏没有跳舞,随着歌曲节奏移动的步伐状似随意,位置却一直完美保持在伴舞群的正中间。

让阵型没有出现半点凌乱和不和谐。

虽然是第一次登上这样大的舞台,但面对万千观众,他的姿态和神情都有种举重若轻的松弛,看不出丝毫紧张。

和甜蜜的《大山歌》截然不同。时不时被放大在屏幕上的面容,颧骨钻石璀璨夺目,眉眼间几乎没有过多表情。

微敛长睫,随意抬眸,搭配红色眼眸,那是血色般的月下摄魂夺魄的山精妖怪。

谢司珩在这一刻才清晰的感觉到什么叫为舞台而生。

季晏就是为舞台而生。

因为他掌控全部的气场,不管舞台上有多少人,焦点始终只有一个。

舞曲的歌词往往都比较简单,有些歌词甚至多次重复,以凸显节奏感。

这首红月的副歌部分就是重复的“red moon”,但尾音音调抬升,原版用假声唱出几分性感。

主歌结束,即将进入副歌,伴随着越发激烈的节奏,舞台上的银色激光变得繁复缭乱,扫略间让人仿佛置身另一个次元。

伴舞的身影被激光射线切割的迷幻破碎,而舞台中心,被唯一那盏聚光灯照亮的面容如同夜色中的血蔷薇,糜丽绝艳。

副歌部分就是经典“红月”舞蹈动作。

在几下节奏鼓点后,季晏一个人站在最前面,唱出那句“red moon——”的同时,踩着完美时机,跟随身后所有伴舞一起俯身wave,旋转侧身,随着看向指尖的视线,展开双臂。

腕骨上戴着黑色的串珠手链,衬托得手背手臂更加白皙刺目。

这一段其实不算太高难度的舞蹈动作。

但他停顿卡点准确无误,和所有伴舞整齐划一,有种又自信又帅气的感觉。唱歌气息也没有半点变化,尾音假声的控制得心应手。

全场为之尖叫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穿回现代搞修仙

穿回现代搞修仙

暮时夏
原书名《重生之逍遥游》【文案】孟园上辈子穿进修仙界,修行五百载,最终渡劫失败身死道消。不想死后却又穿回了现代,五百年岁月,恍然如梦。在这个灵气稀薄的现代社会里,修行似乎成为一件不可能的事,可孟园从未忘记自己的夙愿——望大道长生,得自逍遥。——【注意事项】1、都市修仙,生活日常,非常非常日常流水账文,不喜请点x。2、谢绝写作指导,本文来自于作者想象,不符合期待请弃文。3、全文架空世界,架构作者捏的,
都市 连载 13万字
弄蔷薇

弄蔷薇

芒厘
#年龄差/上位者低头/追妻火葬场【下本《绿茶竹马上位了》《不坠月光》求收!】文案:舒清晚和容隐曾有过一段但他所能给的,和她想要的,始终背道而驰在圈里盛传他的白月光回国之际,她抬手放他归于人海,选择离开回国之后,作为国内热度正盛的非遗传承人,又被爆出那段没露脸的旗袍视频就是她,玉骨软腰,秾丽清绝,舒清晚的热度一下子爆到最高采访中,在谈起曾经的恋情时,她没有避开,只是笑道:“是他教会我收余恨,免嗔痴。
都市 连载 43万字
魔君听见我要攻略他[穿书]

魔君听见我要攻略他[穿书]

山有青木
* 乐归穿进了一本仙侠文里,成了合欢宗进献给魔王帝江的一个炮灰弟子 唯有成为帝江的王后,才能拿到穿梭法器回到现实世界 奈何…… 前几个意图不轨的都死了 她有贼心没贼胆,做的最大努力,就是脑补自己成功的剧情—— 帝江喝酒 她:哦嚯美人饮酒,饮完酒再跟我乱个富强民主文明 帝江上楼梯 她:抱着我,就现在,我们一起和谐自由平等 帝江杀人 她:好一个心狠手辣的性感尤物,让我尝尝你究竟有多敬业诚心友善 ……
都市 连载 43万字
我的孩子不可能考2分

我的孩子不可能考2分

云水迷踪
【文案】 名牌大学优等生、今年读大二的明灿,某天在街上捡到了十几年后的亲生儿子。 儿子五岁,长得漂亮,性格也乖巧。明灿本就喜欢小孩,很快接受了未来儿子穿越到现在的现实。 至于孩子他爸,明灿不愿和陌生人扯上关系,权当世上不存在这个人。 几个月后,明灿辛辛苦苦把儿子送进小学。 满分100分的数学卷子,她儿子竟考了高达2分。 一生骄傲的学霸明灿精神崩溃了,头一次主动问起孩他爸:“儿啊,你老实告诉妈妈。”
都市 连载 33万字
全世界都夸我是好男人[快穿]

全世界都夸我是好男人[快穿]

江湖不见
穿成大渣男怎么办?还是带着金手指的大渣男!秦浪作为穿越司的一员,自然是选择回收金手指,再不做渣男! ①软饭男手握打工人暴富系统原主: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秦浪:当外卖员送超跑?当清洁工送大厦?当保安送别墅??别说了!我这辈子就是为了打工而生!!!②胆小鬼绑定殡葬系统原主:我就算是饿死,从楼上跳下去,也不干殡葬!!!秦浪:这个人好像快挂了,点一个关注,老板需要殡葬服务么?六折哦!③
都市 连载 36万字
反派不想从良

反派不想从良

终欢
○【wb:终欢】不定期掉落小段子qwq = 翎卿是修仙文中的反派。 而主角是穿书而来的团宠,靠着躺平咸鱼俘获无数大佬的喜爱,自带万人迷光环,引来无数腥风血雨。 翎卿的父母好心收留被仇人追杀的主角。 半夜仇人赶到,他的双亲惨死,主角却靠着好运安然存活,被姗姗来迟的师门长辈接走。 从此,主角在师门长辈的精心呵护下,逐渐成为一代天骄。 而失去双亲的翎卿时年八岁,靠着坑蒙拐骗勉强活了下来,最后被一个路过的
都市 连载 19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