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碧悠然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缀画小说babelor.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小就没人敢给委屈受的姑娘又怎么可能做到?

赵锦华面色复杂:“就给她看一眼。”

“不干!”罗红衣咬牙。

一墙之隔的楚云梨听到了屋中二人的争执,她是个大夫,心里想着孩子无辜,如果真的能救,也不会眼睁睁看着孩子去死。

反正孩子最后不会在他们身边长大。楚云梨站起身:“让我瞧瞧,如果有救,我会请大夫。”

“我的孩子,是死是活不要你操心。”罗红衣很是戒备:“刘姑娘,之前的事是我对不起你,但我是无心的。希望你大人大量,不要与我计较。”

恰在此时,孩子又嚎哭起来,像是在承受无尽的痛苦。楚云梨皱了皱眉,罗红衣却几步上前将门关上。

“我要喂奶,失礼之处还请担待。”

孩子哭成这样,又怎么喂得进去?

果不其然,里面孩子的哭声并未减小。

楚云梨皱了皱眉,韩长安握住她的手:“不要管了。”

罗红衣喂着孩子,眼泪直掉。又扬声喊:“赵锦华,你进来。”

赵锦华飞快进门接过孩子晃悠,但一点用都没有。他试探着道:“刘家能够请到高明的大夫,要不,把这个孩子给知意,让她帮忙……”

他这话是真心的。哪怕怀疑罗红衣和陈明算计自己,这孩子不是自己亲生。可万一呢?

万一是自己的血脉,他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唯一的孩子就这么哭死。

“你做梦!”罗红衣破口大骂:“赵锦华,你个混账玩意儿,想拿我的儿子去讨好她,你还是人吗?想要抢走我儿子,除非我死!”

一边骂,一边上前去抢。

恰在此时,孩子呛咳起来,紧接着就吐了。罗红衣养过几个孩子,却从来没看到过孩子吐得这么厉害过,她忙催促赵锦华:“去请大夫。”

赵锦华转身出门,楚云梨顺着打开的门进去,第一眼看到罗红衣怀中孩子脸色已经泛青,哭声转瞬就微弱起来,当即就顿住了脚步。

迟了。

这孩子应该是腹中内脏有问题。

没多久,孩子连最后的那点气息都没了。陈明扒站门口,看到这般情形,好半晌不过神来。

楚云梨回头看到他这番模样,问:“这孩子是你的血脉吧?”

笃定的语气将陈明吓了一跳,他下意识看了一眼大门,道:“不是,当时我和红衣已经分居几个月。早已说明了男婚女嫁各不相干。碍于孩子,她才没有搬走。”

楚云梨一脸不信:“当下的夫妻成亲后很少会分开,就算不和,也不会想着和离。这条街上,上一次和离还是几十年之前。你和罗红衣也不是什么爱出风头的人,应该不会愿意让自己沦为笑柄才对。还有,孩子没了,她这样伤心。对于一个刚出生几天的孩子都这般不舍,又怎么会舍得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孩子?”

韩长安接话:“这二人故意闹着分开,目的就是骗赵锦华的银子花!”

话音落下时,赵锦华也拽着大夫进门。他整个人呆立在原地,都忘记了催促大夫去看孩子。

陈明只觉得自己像是被扒光了似的特别不自在,干脆抓了大夫往屋中走。

他身后,楚云梨闲闲道:“对孩子这样上心,说他跟孩子无关,反正我不信。”

韩长安接话:“我也不信。”

赵锦华像是被雷劈了似的,方才看到二人抱在一起他就有所怀疑,只是碍于刘知意的存在不好当面询问。此时看到对着大夫一脸担忧陈明,他深深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号蠢蛋。

这都是什么事?

他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蹲在了院子里,双手抱着头。

赵母回去后,果然看到男人正跟那个珠

其它小说推荐阅读 More+
通天剑帝

通天剑帝

紫贝寒枫
筋骨废,剑意灭,少年叶无双跌落神坛,遭受三年屈辱,更被污蔑退婚,打断四肢;却意外觉醒剑帝前世,重登剑道巅峰! 无双立天地,神剑合阴阳;大千世界,百域争雄,我有一剑,可破万古,斩天地!...
其它 连载 0万字
〈甄嬛〉貞淑妃

〈甄嬛〉貞淑妃

蜂蜜紅茶
其它 连载 2万字
私逃盛夏[校园+都市]

私逃盛夏[校园+都市]

梦九洲
隔壁预收《上位关系》,九月底或十月初开,文案开文前会写~双向暗恋(校园)|久别重逢(都市)江岩:小细节成山的欢脱少年周屿:心思不怎么“单纯”的乖乖女学霸【文案】——南城到德国的两千五百多天,江岩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周屿。起初四年,他在康复训练与学业中来回奔波,日子勉强凑合;后三年,身体逐渐好转总觉得这日子无比漫长。脑海里反反复复都是那个毅然决然的背影,最终思念成灾,江岩义无反顾选择回国。一帮损友得知消
其它 连载 24万字
不悔

不悔

北途川
-日更零点左右-1.唐不悔在明城交往过很多男朋友,都不长久。历任男朋友都说她这个人嘴甜心冷,没有感情,有一天她突然消失了,谁也没再联系,再回来是因为工作变动,她带了个小女孩,小女孩和她长得一模一样,叫她妈妈。从年纪推算,三任前男友都以为是季闻识的。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连碰都没有碰过她。她成了他助理,敲开他办公室的门,看到他发沉的脸色,摊手道:“我没想回来气你,工作原因不得已。”青梅竹马,三个月热恋
其它 连载 7万字
重生年代之娇夫有提词器

重生年代之娇夫有提词器

兆珁
架空+穿书+系统+爱国陈奕死了又活了,醒来发现自己穿书了这是本三观不正且让人吐血的书关键是他和书中人物没有纠葛也不重名书中的知青男主为了过好日子不折手段一路沾花惹草损人利已最后还和女主双宿双飞陈奕就说女的都得了眼疾然后猝死出现在书里了……还别说这地方虽小瓜不少虽然最后把瓜吃到自己身上了一板在手天下我有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其实初衷只是想过好日子……PS:金手指作用不大,还是主要靠自己。
其它 连载 13万字
回乡开炸串店,我暴富了

回乡开炸串店,我暴富了

菜得让你崩溃
一个人在大城市打拼了几年欧诗情品尝尽人情的冷淡。在这忙忙碌碌又孤寂的城市里,她只是一粒沙粒,翻不起大浪,又飘不上高楼。最后她只能回到童年回忆里的小乡村。尽管那里不算是她幸福美满的地方,但却是漂泊者的休息椅,游子的归路。<br 欧诗情回到乡下就开了一家炸串店,想着这样应该面前养得起自己吧。谁知道到了晚上,来自异时空的顾客不请自来。那还能怎么办,自然是来者是客。<br 暴富,修仙两手抓,古
其它 连载 3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