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第3/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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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他们整个州府都把他当做超级偶像来崇拜,思及此,群玉舌尖一转,脱口而出道,
“……高低得找他要个签名,再问他什么时候有空,能不能随我回家见见爹娘,让一老高兴高兴。”
陆恒:……
他扣在群玉腰间的手略微收紧,握住了她腰窝软肉,将她按在胸前,身体紧密相贴。
群玉没多想,只当他又缠人了,腰窝被他碰得有点痒,她忍不住笑起来,双手顺势抱到他肩后,目光望向远处穷追不舍的两点仙光。
“要不然,我解决了他们?”群玉懒声问。
“不必。他们是仙,位格不低,如若失踪,必会引起仙界震动。”
陆恒持剑飞驰的速度减慢,似是觉得这样一直逃也不是个办法。他搂着群玉,飞进林叶茂密处,回头观察身后的追逐者,薄唇贴着群玉耳廓,低声道,
“他们既是九曜仙宫仙将,肯定对尘霜剑很熟悉。我有点事情想问他们。”
群玉挑眉:“关于你这把剑?”
“嗯。”陆恒对上她眼睛,“之前一直瞒着你,只因我也不知该怎么说,此剑并非单纯的……尘霜剑。”
群玉:“哦?它还有别的名字吗?”
陆恒眸底氤氲着云雾,倒映少女容颜明艳,似笑非笑,令他有口难言:“它可能是先战神的遗物。”
“是吗,那个啊……”
他们都不直言那把剑的名字,群玉眼神幽暗,笑得有些渗人,“你或许不知道,那剑追着我杀了几十万年,剑身沾满数以万计的魔头鲜血……”
话至此处,她手心忽然一凉,落入一柄小小窄窄的,像是用来削瓜果皮的薄刃。
陆恒将灵剑变成小刃,轻轻放在她掌心。
“它也给你做过成百上千道菜了。”
他修长的手垫在她手背,掌心满是薄茧,触感冰凉粗粝。他与她一同握住这小刃,温声道,
“杀完最后这一趟,它以后只用来给你做饭。”
群玉一怔,望着陆恒清润温柔宛如山间春溪一般的眼睛,她心跳恍然失序,却在同一刻意识到,他还是把她当做那个灵智淡薄,只知道胡吃海塞的上古凶兽。
她轻轻握住冰冷的小刃,额头靠在他肩窝,脸上涌现几分依恋。
真希望当你知道我是谁时。
依然能这样想。!
青雁曾是神界灵鸟,后被贬到仙界待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最经常喂养它的,就是眼前这位女仙。
她记得青雁拥有一身美丽的泉青色羽毛,和一双流光溢彩的晴蓝色眼眸,尤其是那双眼眸,极富灵性,漂亮得过分,她坚信自己绝不会认错。
青雁大惊失色,一刻也不敢多留,旋即化作一阵清风,消失在女仙眼前。
女仙一愣,手指拂过残存的仙风灵力,脸上惊愕更甚:
“好强的灵力……”
她身侧,一男仙低声问:“你说那只鸟是青雁?”
女仙点头,又摇头:“才过十年,青雁应在神山守卫,不可能出现在这里,又突然变得这么厉害。”
男仙道:“追上去看看就知道了
,还有尘霜剑的剑意,怎会出现在魔界?”
两人都觉得扑朔迷离,只得转身,再次奋起穷追。
青雁回到群玉身边,沉声汇报道:
“主人,追逐你们的是九曜星官的两名仙将,分别是荧惑仙君和岁星仙君。还有……我一时粗心,在荧惑仙君面前暴露了,她似乎认出了我。”
群玉听罢,并未责怪青雁,口中默念“荧惑”和“岁星”这两个陌生的仙名,忽然问道:
“只有他们俩?镇星仙君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