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二) (第11/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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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一出,李世民看了过来,其他人也看了过来。
杜如晦面不改色,“你们不这么觉得吗?”
侯君集表示赞同,“确实,通篇念下来很有气势。”
他忍不住重复了一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臣尤其喜欢这句。”
高士廉点头附和,“这一句可以加到我们的断狱[2]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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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之上,坐在台上的女人说,“接下来进入到辩论阶段,因为被告人和辩护人对罪名和犯罪事实无异议,辩论主要围绕量刑进行。”
她看向方才念诉状和证据的女人,“公诉人。”
被点名的女人清了清嗓子,开始念她的辩护意见,一段官方语言之后,她说:“被告人徐家豪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庭前已和本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本院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被告人陈晓倩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庭前已和本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本院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台上的女人看向两位被告人,“被告人可以自行发表辩护意见。”
男人说:“请法院对我从宽处理。”
女人也说:“请法官从宽处理。”
台上的女人转向了坐在最靠近天幕的一男一女,“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姜海蓝想起她正在直播,下意识地坐直了身子,捏着辩护词开始念: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受A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林省行知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作为徐家豪涉嫌重婚罪一案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接受指定后,本辩护人查阅了案件的卷宗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徐家豪,对本案的事实有了全面的了解。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及查明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仅针对被告人量刑和处罚提出如下意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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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信息量满满!
明朝。
先前已经讨论过天幕上所说的“重婚罪”比起“通女干”更像是“停妻再娶”的大明君臣,面对此时进行的辩论,有些不大能理解。
“既然案子已经审查清楚,犯人也承认了,为何还要进行……进行辩论?”御史大夫表示不解。
“辩护人,不知是何职位,听起来是给犯人说话的。”
“刚刚那公诉人,是叫公诉人吧?虽要求给犯人判处刑罚,也给他们说了话。”
“辩护人还能看卷宗啊,可看着也不像是衙门的人,怎么能看衙门的卷宗?”他们讨论过了,查案的所谓公安局,兴许就类似于衙门。
“还有那什么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不知是做什么用的?”
徐达摸了摸胡子,“被称为公诉人的女郎说,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他将询问的目光投向刑部和大理寺的同僚,大家纷纷表示不懂。
朱元璋若有所思,“若说是停妻再娶,天幕只判关押一年,岂不是太轻了?”
朱标听到姜海蓝说“第一,……坦白……第二,……初犯偶犯……第三,……认罪认罚……”不由得有所猜测,“听两位娘子的意思,两位犯人有可从宽处理的情节。”
按照大明律,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很难说,和入狱一年比起来,哪个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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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被告人说完最后陈述后,法官宣布休庭。
法槌敲响之后,姜海蓝挺直的脊背立即松了下来,往后靠在了椅子上。
这种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她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已经和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进行了沟通,检察官出具的签署认罪认罚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