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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灵珊低落了一整天的心情,被陆行洲送给她的小兔子治愈了。

换好衣服从浴室里出来,看到陆行洲在门边等她。

他单手抄在裤兜,姿态有些懒散地靠在门边,右手拿着手机在刷什么。

沈灵珊换好衣服就先跑去看小兔子。

蹲在茶几前,往杯子里倒了干净的矿泉水,再把笼子打开,把装好干净矿泉水的杯子放进去。

她伸手轻轻地摸了摸小兔子,哄小孩子似的,语气娇娇软软,“小兔子乖乖,妈妈出门吃个晚饭就回来。”

陆行洲订好了饭店,抬头就看到沈灵珊在那儿哄兔子。

他看着她,唇角不自觉地勾起笑意,说:“你办家家呢沈灵珊?”

沈灵珊温柔地摸着小兔子的脑袋,轻声地说:“这是我的宠物,我当然是她的妈妈。”

说着,轻轻地把笼子门关上,笑着看向陆行洲,说:“不过它是你买回来的,我不介意让你当它的爸爸。”

陆行洲眼底带着点笑意地看她,说:“那是不是还得给它取个名字?”

“当然要取名字。”沈灵珊道:“我刚才已经看过了,它是个小女孩儿,所以她跟我姓,叫沈妞妞。”

陆行洲没忍住笑了出来。

“笑什么?”

沈灵珊走到陆行洲面前,很愿意接受意见地问:“你有什么高见吗陆总?”

陆行洲眼底的笑意还没散去,看向沈灵珊时明显有点忍笑的意思,说:“没什么,沈妞妞挺好,不错,很有文采。”

沈灵珊一看陆行洲忍着笑的样子,就知道这人又在嘲笑她。

她不高兴地瞪了他一眼,说:“笑死你算了。”

转身就从行李箱里面拿鞋。

她今晚穿了一条及膝的连衣裙,裙子外面套了一件短外套,下身就打算穿一双高筒靴。

陆行洲看到她从行李箱里拎出来一双高筒靴,微微地挑了下眉,说:“你确定要穿这双鞋出门?”

他好心提醒道:“这山里爬坡上坎的,我劝你最好穿旁边那双运动鞋。”

“我不,我就穿这个。”

沈灵珊从小爱漂亮,她今晚的这身穿搭就得穿高筒靴才好看。

于是根本不听陆行洲的,坐在玄关的沙发凳上,高高兴兴地把靴子穿好。

陆行洲看一眼她的鞋底。

虽然不是高跟鞋,但他目测这双鞋大概得有两三斤重。

以他今天下午在山里转了一圈的经验来说,他估计沈灵珊穿这鞋出门走不到十分钟。

他看着沈灵珊高高兴兴地站在镜子前臭美。

沉默了几秒,还是没忍住再问了一次,“你真的不考虑换一双鞋?丑话说在前面,一会儿走得脚疼可别让我背你。”

“放心吧,我爬也会自己爬回来的。”

沈灵珊夸下海口。

主要是她穿惯了高筒靴,虽然靴子是有一点重,但她驾驭这种鞋子简直是小事一桩,所以为了漂亮,她才不要去换运动鞋。

但她没想到陆行洲居然一点都没有夸张,这山里真的到处都是爬坡上坎的。

从酒店出来,还没走到吃饭的地方,她就感觉自己的两条腿快要走断了。

于是看向陆行洲,忍不住问:“陆行洲,我们要去哪里吃饭?怎么还没到?”

陆行洲停下脚步看向她,看她的眼神似笑非笑,语气里分明带着逗弄的笑意,问:“怎么了?走不动了?”

沈灵珊爱面子。

见陆行洲笑她,立刻说:“不是!”

“我就是想知道吃什么?我肚子饿了。”

反正死也不会承认自己走不动了。

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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