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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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基本都是董鄂格格围着她转。
笑得很好看,是个很乖巧的女孩,胤初到时候不会欺负人家吧,看着这么乖。
没想到胤初这般性子,内里居然喜欢富察格格这样的女孩。第二天通嫔过来,乐不可支,“娘娘,你知道吗?胤黼不亏是我的孩子,我俩居然眼光一致,他也属意董鄂格格。云华觉得这兄弟俩挺有意思,胤黼她也了解,因为胤初的缘故,四阿哥内里应该不怎么想要这样类型的福晋。结果,兄弟俩都选了截然相反的结果,果然人还是要互补的。仔细想来,这几个人的化学反应很强烈,以后的日子应该会很有趣。
"那就好,今天我才从胤初那里得知,他属意富察格格。"云华又道,“你安心吧,我会及时把这事和万岁爷通气的。‘通嫔听到贵妃的话,心里又安稳了,看来很快就会有好消息,想想她又觉得熨帖,以后她也是有儿媳妇的人了。再过不久,也许自己就能有孙辈,想想通嫔就开始乐呵了。尤其想到仇人永远翻不了身,自己一切顺遂,后半辈子完全有保障,心里更开心了呢。
“姐姐,出去走走吗?”通嫔开心了,就想出去散散心。云华看了看天色,阳光不烈,还有微风轻轻从窗子吹进来,暖暖的,出去走走也好。
现在天气正好,不冷不热,云华没让太多人跟着,就跟通嫔出去散心了。
一路上走走停停,再走回来,也过了半个时辰。晚上康熙过来了,云华正在练字,旁边细金鱼耳香炉正袅袅生烟,云华正全神贯注的练字,最后收笔时,就听见康熙近在咫尺的声音。
“好,你这字是越来越好了。”康熙夸赞,这也不是他说好听话,在这方便,他一向自得,这字确实已经有了风骨,可见荣贵妃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放弃过书法。
康熙也越来越欣赏贵妃,这样有恒心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差。
云华没被吓到,手还是稳住了,要不然她这一副字就要毁了。“皇上,您来了也不说一声,差点吓到我。”云华虽然没被吓,但还是抱怨了下。
这是跟男人的情趣,偶尔来一次,挺有意思的。康熙这才察觉到自己的不妥,“是朕不对,差点毁了贵妃这一副墨宝。
“来,朕帮你。”康熙上手帮云华拿起那副墨宝,说帮也啥也没干,就是把那副字拿在自己手上欣赏。
“真好。”康熙越看越喜欢,他没想到贵妃的字现在这么有风骨,丰神俊秀、质朴浩然,一般女子腕力小,字迹偏向娟秀,但荣贵妃娘娘的字不同。
所以康熙异常欣赏。
书桌上的东西自有宫人来收拾,云华就随着康熙坐到了榻上,小水及时在主子腰后垫上靠垫。
这样也能坐的舒服些。
云华看他这么喜欢,直接道,“万岁爷要是真喜欢,那就送给您了。
康熙把眼神从字上收回来,他确实很欣赏,但康熙自认为自己的字也不比荣贵妃的差。
纠结过后还是让张益收下了,这是他第一次收藏妃嫔的字。不过内心得到好字,还是很高兴的。
心里同时也在盘算送贵妃什么,他大方的时候还是可以的。就是抠的同时,也特别抠。
这时候茶水也上来了,康熙呷了一口茶水,再放下后就问道,“之前的赏花宴可成功?‘
云华知道他想问的是什么,
“有用,老三老四,都有看上的姑
娘。
康熙来了兴趣,他对老三那小子能看上什么姑娘,非常感兴趣。云华也没吊他胃口,“那小子居然看上了富察格格。‘“哦?”康熙确实挺意外,想了不少人,也没想到老三会喜欢富察格格那样的女孩。
不过仔细想想也不意外,那小子向来做事都让人意外,所以对于他的选择,康熙也不算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