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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半小时内赶到南江壹号。
早饭都来不及吃,忙着回上海的林之珩却突然闲下来,做出一副“不把这事处理好他不走”的姿态。
这样的状况已经不是第一次,汤倩内心并不抱希望,觉得警察就算来了也就是做做笔录,解决不了任何事。
她没报过警吗?虽然警察也曾劳心劳力地为她分忧,可接二连三的恶意袭来,警察也力不从心,无法预知未来。
林之珩挡在门口,汤倩并没看到兔子的尸体,只从缝隙间瞧见地板上遗漏出来的一条血痕。
拍戏时血浆、番茄汁什么的,汤倩早见惯了,可真看到血,汤倩还是心有余悸。
毕竟,那是一条命,对吗?
林之珩打完电话,回头看见汤倩的脆弱、苍白,冷声提醒:“收收你的表情。”
汤倩闻言,脸上的脆弱立马消失殆尽,她仰头冲林之珩莞尔一笑,故意转移话题:“你要是不着急走,我给你煮碗面?”
林之珩直勾勾地瞧了瞧她,没吭声。
汤倩像是找到了台阶,若无其事地往厨房走去。
林之珩站在玄关,低头看了眼门口的血腥,表情厌恶地移开眼。
汤倩从小跟外婆住,八岁就会做饭,最拿得出手的手艺就是厨艺。
为了在剧组好过点,她经常带一些自制的卤味、小零食、饼干给剧组演员、工作人员,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许多受了她的“恩惠”的人都愿意施舍一份善意给她。
林之珩偶尔也吃她做的饭,虽然他曾嘲讽过她“以后演不好戏还可以去做厨子”,可也肯定了她的厨艺不是吗?
面煮到一半,警察上门询问报警人是谁。
汤倩听到动静,立马关了火准备出去跟警察沟通,毕竟依照林之珩的尿性,他最讨厌跟人交涉,尤其是这种对他来说浪费时间、精力、感情的麻烦。
谁知刚走到厨房门口就见林之珩态度嚣张道:“现在是丢死兔子,明天就是杀人。”
“公民规规矩矩缴纳税收给你们发工资,你们要不正视,我只能投诉。”
俩民警见林之珩态度强硬,做完记录,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林之珩冷笑,连连反问:“你说这是小事?概率性事件?是不是哪天死了人也是小事?毕竟这世界天天死人。”
警察也意识到了事态严重,承诺一定重视起来。
林之珩似乎没报什么希望,他报警也只是立个案,警察一走,林之珩就打了两个电话。
汤倩看着玄关处站着打电话的林之珩,慢慢退回厨房。
等她端着一碗热腾腾的打卤面走出来,林之珩已经打完电话,人坐在沙发,虚敞着西装外套,翘着二郎腿,脸色说不出的阴沉。
汤倩有点怵这样的林之珩,她将面碗搁在餐桌,偷偷觑了两眼男人,小心翼翼呼唤林之珩:“……吃饭了。”
林之珩回头,胸腔压抑的怒气突然找到了发泄口:“你要是哪天被人弄死了,别找我收尸。”
“我嫌丢人。”
汤倩狠狠掐了把手腕内侧的嫩肉,一遍又一遍地安慰自己:别生气别生气,当他在发疯!
不是?她怎么就会被人弄死了?她的命有这么廉价、悲惨吗?
再说了,就算这样,他不想给她收拾,她还不乐意呢。
难不成她死了还是他的仆人?想得美。
吐槽归吐槽,汤倩还是不敢得罪金主。
两人很少有这样的机会一起坐在餐桌吃饭,汤倩小口小口喝着汤,一边观察着林之珩的表情,一边斟酌怎么开口。
林之珩察觉到汤倩的小动作,出声:“眼睛坏了?”
汤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