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伏特加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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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祟,或者冠冕堂皇地表示不会有一次了,我就是想要你。如果陆逸之看见,可能会想再揍他一次。
偏执狂,自大狂。
流氓,无耻之徒。
任何一个形容词都无法形容他的过分和不可理喻。悯之吓得差点把手机扔了,她还从来没见过这么露骨而直白的人,尤其是刚刚挨了一顿揍的人,这让她既新奇又害怕又好笑。
但最后终究好奇战胜了恐惧。
一一那如果……我有……两个哥哥呢?你说过你要一辈子对我好的……
潜台词是你不能说话不算话。
宋易…”
一一曾经,有一块烫手山芋摆在我面前,所有人都劝我把它扔了,然后我最终把它吃了。
这下换悯之无语了。这是什么比喻?
又见他说:“就算你是块烫手山芋,我要想吃,谁也拦不住。”
悯之不知道被什么戳中了莫名其妙的笑点,她笑得前俯后仰,最终擦着笑出来的眼泪跟他说:“你有病嘛?”“你有药吧!”
悯之陪二哥哥去吃了早饭,然后去学校上课,他向学校申请了一间教师公寓,指着悯之表示,“我最近住学校,谈恋爱离我远点儿我怕我控制不住打人,再在外面过夜你就等着我把他腿打折吧!还有你,胆子越来越大了,你是仗着有人给你撑腰无所畏惧是吗?”
做人呢,最重要的是诚实,悯之诚实地点点头,“嗯!”
陆逸之抚了抚额头。
真特娘的头疼。
“滚蛋吧!”
“好的。“悯之听话地溜了,边退边挥手,“二哥哥再见,二哥哥保重,二哥哥你今天衣服好好看哦,发型也很酷呢!另外,我真的喜欢宋易,他虽然人比较穷,也没有你长得好看,脾气也不太好,但也没有那么差劲啦!还有啊,过夜是我自己答应的,你打他一次就算了,下次再打我就哭给你看。”
陆逸之越发想杀人了。
真是,女大不中留。
小屁孩,懂什么。
男人靠得住,母猪都能上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