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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里听着觉得烦,可此刻,小麦心情好,连同那烦人的知了声都不讨厌了。
一个男人迎面走过来,身材高大,五官端正,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
上半身穿着一件灰色的粗布对襟汗衫,下半身穿着一条深蓝色的裤子
裤脚扎起来,十分干练,一看就是个能干的庄稼把式。
小麦微微愣了一下,这男人不就是原主的前未婚夫李卫民吗?
跟原主订了婚,却和原主后妈的女儿韩翠云在小树林里偷偷私会。
呸,渣男!
李卫民以前并不喜欢小麦的性格,但她长得好看,就答应了婚事。后来,韩翠云缠着他,就纠缠在一块了,觉得娶老婆还是温柔点的好,可时间久了就烦了,韩翠云爱使小性子,还好吃懒做,长得也平平无奇。
小麦脾气虽然暴了点,但长得跟天仙似得,怎么看都好看。
他早就后悔了。
此刻看到小麦,她比以前更漂亮了,唇红齿白,面若桃花,连气质都变了。
看着她,就觉得心跳加快,面红耳赤,不由问:“麦子,你回来了啊,你这是干啥去了?”
“没干啥。”
小麦说完就走,连多余的眼神都不想给他。
她现在可是已婚身份,要离他远点,免得被人说三道四。
何况,这种立场不坚定,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男人,她本就挺鄙视的,不想跟他多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