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顶峰 (第4/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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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说周围那一圈镂空镶钻的价值,就这足足108枚的重瓣花型,雕刻得栩栩如生,必定是出自大师之手,这足以在他这里排上名号了。
“可惜了,别针脚坏得彻底,枝叶镀的黑金也有轻微的褪色痕迹,看来它的主人平常很喜欢佩戴它。”
胸针不比戒指项链,只有时常佩戴摩擦,才会导致褪色。
秦墨也戴着一副黑色眼镜,一身休闲冲锋衣装,坐在工作台前,手里捯饬着台面的杂物:“镀的什么金属?我想毫无痕迹还原。”
这些天,他从往日媒体的只言片语中得知,这枚胸针对周梦岑的意义非凡,他能想象那三年,她佩戴它时的心情该有多难过,她会不会在无数个深夜抚摸着每一片山茶花瓣,黯然伤神?
怔然间,
甄师傅已回他:“铑金,就是那个比黄金还要贵上十几倍的黑金。”
秦墨接过胸针仔细一看,那几片枝叶颜色深沉偏黑,立体感很强,十分漂亮,倒是很符合她清冷高贵的气质。
“别针脚重新焊接不成问题,就是镀金过程,甄叔您得教教我。”他撩起衬衫衣袖至手肘,便准备开工。
甄叔与秦墨老家在青城,一个以珠宝行业闻名的城市,甄、秦两家也都是干的珠宝维修的手艺,只是生意做得不大,后来甄师傅一人来纽约闯荡,秦墨也没有遵循父亲意愿继承家族手艺,而是学了金融专业,进入投资行业。
这些年在纽约,秦墨发达后时常会照拂甄师傅的生意,利用独门手艺的特点,助他成为珠宝圈的活招牌,一来二往,两人也成了忘年之交,他闲时无事会过来练练手,那些刻在骨子里的手艺,可以让他沉浸心态。
修复的工程比较漫长,镀铑也是个技术活,先要用膜厚仪测出原本电镀镀层厚度,确定颜色和光度一致,再计算出镀金时间,一步都不能出错,否则难以达到一模一样的要求。
甄叔虽说要他拿其他物件练练手,但秦墨天生也是吃这碗饭的人,当天就已经掌握了精髓,可以直接上手了。
“我以为你今年会在国内过年,怎么又回纽约了?”甄叔看他如此认真,状似无意间了一句。
“他们都说了,眼不见心不烦,我回去岂不是给他们添堵?”
秦墨把从胸针上拆下来的枝叶凑到眼前,仔细勘察了一番,而后又放回镀液中,沉浸片刻。
甄叔的目光饶有兴致落在桌上那朵白色山茶花上:“把这姑娘带回家,不就什么都解决了?”
秦墨愣了两秒,随即一笑:“甄叔说笑了。”
“这话骗骗你母亲就得了,”甄叔哼了一声,笑:“我还不晓得你,都已经回国了,还跑回来,又不是为了工作,我看你就躲在我这儿给姑娘修东西吧!说吧,是不是要好事将近了?”
秦墨笑笑不说话。
或许,能再见,也算美事一桩。
等修复工作完成,枝叶重新被嵌了上去,秦墨盯着那枚在灯光照耀下闪闪发光的胸针,蓦然想起那日台上,她璀璨耀眼如日月光芒。
“你小子手艺是当真不错,不过如今也只能拿来哄小姑娘了。”
甄叔左腿天生不便,步子缓慢从卧室出来,怀里抱着秦墨存放在这里的一箱子手工宝贝,笑着打趣。
秦墨只僵了极短的一瞬,随即唇角勾了勾,哪来的小姑娘。
她也不是什么冷艳玫瑰!
她是独到而优雅的山茶花,生来高贵,从不拘于一方天地,哪怕是在悬崖边上,也能肆意生长。
不过说起小姑娘,他至今还记得那日无意听到的那句甜糯的“妈咪”,虽然令他痛苦失落到不敢继续听下去,可难过嫉妒过后,又有一瞬间的释然。
释然她有一个这样的可爱的女儿陪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