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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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我在心里默默排练自己一字一句翻译出来的英文,不能叫人看了笑话,误会我们中国人不走国际化。我的脑子里有一团火,淬炼钢铁,一锤一声。
咚,咚,咚。
没人。难怪没开灯。这世上就他妈不存在需要我操心的事。
大雪好像弱了些,就在我纠结继续往前走还是给自己埋雪地里冷冻保鲜的时候,门竟然开了。
亲爱的,我没开玩笑,此时此刻一堵胸肌撞进了我的眼前。
失语的毛病在这一瞬间发作。我努力挣扎想张开嘴巴,却发现早已感应不到这个器官的存在。冰箱冷冻仓里死不瞑目的鲫鱼也是这种感受吗?定格的那一秒想的是氧气,还是冤情。
大脑断崖式关闸,我两眼一翻,笔直地倒了下去。我想,如果我往后倒兴许能瞥见那人的样貌,可惜我重心向前,最多最多,只能闻到他身上的烟酒味。
……
我确认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是一部写实文学。安徒生善用想象去诉说悲剧式幸福,小女孩在微弱的火柴光下出现走马灯暗示着生命的凋零,第二天人们怜悯的眼泪代表社会迟来的善意。可是,从头想一想,就算小女孩卖出了火柴又能如何呢?当她选择走进雪夜的那一刻,不就已经下了死亡的决心吗?
在倒下之前我突然找到了,我执念来到世界最北尽头的原因。活到现在,落在我身上的雪几乎没有。我出生在中国南部,受教育于风无雨阻的学校,刮台风时我想过天要塌了都不曾怀疑要下雪。有好几个冬天冷得可怕,南方许多的地方都下了雪,我的家乡总是不下,可当我去到另一个城市时,雪偏偏来了。反反复复几次轮回,我和雪永远擦肩而过。
我抓不住的东西有很多,例如抽奖从未中奖,连“再来一瓶”都只是听闻。但只有没看过雪这一件最令我不甘心,一怒之下我在降雪率百分百的时候来到了降雪率百分百的地方,埋也得埋进雪里。
走马灯替我破了一桩心事,与此同时我逐渐恢复知觉,感受到我的棺材竟是如此柔软且冰凉,并伴随一股黑咖啡的味道……
咖啡?哪儿来的咖啡?
我支起眼皮,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白漆天花板。众所周知,无论天堂还是地狱都不会有白漆天花板,所以我还活着。
喉咙像堵了火球似的说不出话来,四肢又如泡在冰窟里无法动弹。有没有一种可能,地狱真的存在白漆天花板呢。
我那姑且暖和一些的嗅觉试图寻找黑咖啡的源头,然而气味越来越浓,自己找上门来。我昏迷前闻到的烟酒味不是错觉,确有其人,但他煮咖啡的行为可以和我那经常宿醉的继母第二天造成醒来着急忙慌地泡养生枸杞茶不分上下——给腐烂的肉做保鲜。
一片阴影落在我的面庞,我也终于看清他的模样——
一只沾染了北极狼血统的缅因猫。
从好久以前开始,我的眼睛总能将看到的东西联想到世界另一种事物上,细品起来还都非常有道理,我便乐此不疲地用这双照妖镜消遣能被我看见的一切。
他的毛发是银白色,包括眉毛和胡渣,如同暴风雪莅临旱天牧场,庄重华贵与粗鲁不羁竟能有条不紊地杂糅在一起。他的头发被剃得很短,鬓角看上去修理过一番,没有划伤的痕迹。我猜测,人在洗心革面的第一天都会变得非常心灵手巧。可他的眼神依旧肃穆昏沉,不像个真心悔过的人。一时半会儿改不掉习惯吧,我又猜测,毕竟我那继母喝枸杞的时候手里还转着开瓶器。
见我没什么反应,呆楞地凝视他,他倾下身子,将脸靠近我。他拥有一双深蓝色的眼珠,藏在皱起的眉头下,结构分明的眼窝中。我敢打赌昨晚若不是我昏倒在他家门口,这家伙能把自己的全部血管都灌满烈酒。由于鼻子闻到刺激性气味,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