钰羡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缀画小说babelor.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原歌曾经被某一位攻略者骗过,给她帮了许多忙,并且至今都对她的话信以为真,觉得他们青梅竹马,感情很好。

陆引星没有辩解,而是问:“不觉得生气吗?”原歌点头:“生气,但是你才换了新剑,我不欺负你。”

言下之意,你现在打不过我,不和你计较。陆引星不禁笑了,然后话锋微微一转:“听到我们刚才说的了?”

“我又没聋,"原歌将空杯子推给他:“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呗?”

陆引星拎起茶壶,给他倒水:“我们在一起过。”原歌也侧头看着水杯,听到这话微微挑了下眉:“所以呢?”

水流声缓缓,倒映出一片波澜不惊的眉眼。“她是攻略者。"陆引星道,“她只会选我。”他放下茶壶,抬眼对上原歌的视线,语气轻描淡写:“所以,你没必要这么关心她,在她身上浪费时间。”原歌顿了一秒,伸手越过水杯,拿起陆引星面前的筷子塞到了他的手里。

陆引星:“?”

原歌咽下嘴里的饭菜,认真道:“你也赶紧一起吃,早点吃完我们早点打一架。”

其实原歌现在也不太明白攻略者是个什么东西,刚才听下来云里雾里,但也不重要。

在他看来,乔思柳并没有骗他做什么,这就够了。最开始她打听陆引星的事情也不拐弯抹角,目的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了。

后来发生的事情也都和陆引星无关,他们每一次遇见都是碰巧,甚至乔思柳还帮了他许多。

原歌很确定这是他的朋友,确定乔思柳不是因为陆引星才和自己交朋友的。

所以,刚才听下来,原歌确定了两件事。

什么?好友竞然有事瞒着他这么多年!

好友前几次果然是因为偏见在针对他的另一个朋友!到这里,该揍谁已经一目了然了。

陆引星低眸看着被塞到手里的筷子,疑惑:“为什么?你喜欢她吗?”

原歌难得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那你呢?”陆引星微怔,眉眼冷了下来。

原歌提醒:“你们早就结束了。”

“我和她也是朋友,所以,你说这些话,我不开心。”

其它小说推荐阅读 More+
这天下都乱成一锅粥了

这天下都乱成一锅粥了

鱼不妄
温时玉一睁眼,穿成了书里跋扈无脑的炮灰女配。 县令亲爹见她叹气,百姓见她摇头,连路边的大黄见了她都立刻夹着尾巴逃走。 人人视她为县里的大害虫。 然而手握剧本、知道一年后会有饥荒的温时玉,和自己的化肥系统对视一眼,默默扛起了锄头。 #弱小,可怜,无助,但有挂# 边塞土地贫瘠?手到擒来!那就施用有机化肥,长出来的谷穗颗颗饱满,丰硕喜人; 作物种植缺水?小菜一碟!那就设计引水灌溉,长出来的蔬菜翠绿欲滴,
其它 连载 5万字
郡主穿七零后摆烂装穷[空间]

郡主穿七零后摆烂装穷[空间]

半两青墨
【日更,晚21-24时更,请假会挂通知】 【预收《开局和年代文女主一起被拐》文案见下方,求收藏~】 ——本文文案—— 大凉朝真的凉了。 叛军兵临城下,眼看城门就要被攻破,闲散王爷沈绍元父女俩蹲在宝库里,瑟瑟发抖地,做好了殉国的准备。 然而叛军迟迟未攻进宝库,甚至隐隐约约的厮杀声也逐渐归于静谧。 父女俩终于鼓起勇气推开了宝库的门。 扛着锄头经过的邻居:“沈老七,日头出来了,好去上工啦!” 好消息:他
其它 连载 9万字
重生后被死敌带回家[废土]

重生后被死敌带回家[废土]

夕琉
废土反抗军首领叶微澜和联邦军神顾云天是死敌。她不知道,在她反出联邦之前,他曾想向她表白。他也不知道,他曾是她少年时代心头一抹淡淡的白月光。重生回到二十年前。十六岁的顾云天遇到了十五岁的叶微澜。他是立于云端的天城少主,她则成了废土捡垃圾的小难民。他拥有前世今生刻骨铭心的记忆,而她,却似乎什么都忘了。他决定先把她连哄带骗地带回家。
其它 连载 13万字
三句话,让陛下为我神魂颠倒

三句话,让陛下为我神魂颠倒

南辿星
【下本开《偏执魔君手把手教我逆袭》戳专栏求收藏呀】 #绑定文豪系统,但穿错了# 论在暴君面前写纯爱文是一种什么体验?! 楼主还活着吗? 谢翎是个咸鱼,一觉醒来绑定了一个文豪系统,正准备咸鱼翻身大展身手时,结果却发现:谢邀,被系统坑了,他穿错地方了! 由文化贫瘠的星际兽人频道来到了圣人辈出地狱模式的大乾朝。 正巧,该朝代还刚刚被乾武帝咔咔整顿过,已经经过了几轮逃杀,大臣们一个个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每天
其它 连载 16万字
顶A校草的阴郁beta室友

顶A校草的阴郁beta室友

枕中眠
(痴汉攻,没错,虽然嘴硬但痴汉) 谢远星有个很讨厌的室友,对方是个Alpha,SSS级的体质,富裕的家境,还是他的学长,是学校无数人心里的校草。 而他是个普普通通的beta,性子沉闷,不讨人喜欢,最拿手的事情是在集体中当一个毫无存在感的背景板。 谁也不知道就是他这样的普通beta,藏在衣领里的后颈却随时都带着那位顶级Alpha校草留下来的咬痕。 那是谢远星讨厌沈边野的所有由来。 * 沈边野顺风顺水
其它 连载 23万字
万一是我呢

万一是我呢

桑十愿
乖懒清醒少女×倨傲自卑少年(只对爱自卑)1陆之衿喜欢上一个陌生人,但只见过他三次。第一次见——是她十八岁那年第一次去酒吧。小酒馆里闪烁着彩色的灯光,她坐在台下出神地盯着舞台上的主唱。“嗝——”打了个嗝,下一秒她与台上的少年正对上视线。2第二次见——是在大学开学后的第一节高数大课。起晚的陆之衿踩点落座后排,没注意到身旁趴着的少年。课上到一半,压在桌上记笔记的手臂旁蹭过来一张好看的脸。“同学,能借支笔
其它 连载 2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