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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21章

原来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啊。

沈偶一边嗦着粉,一边思绪翩翩。她的反射弧太长,这会儿终于意识到自己似乎在高中的时候一直喜欢着班长。沈思和班长是同桌。

班长学习成绩好,长得好看,爱干净,身上永远是清冽的味道,哪怕是刚上完体育课,他身上也没有什么异味。班长乐于助人,那时候沈偶数学成绩不太理想,班长一遍一遍帮着她补习。

有很长一段时间,沈思每天最期待的事情就是上学能够见到班长。她和班长分享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一起用一副耳机,听同一首歌。

一直到,高二的时候,班长因为家庭原因转学。沈偶为此失落过很长一段时间,甚至连最喜欢的麻辣串也不想吃了。

从那以后,沈思再也没有见过班长。

一晃,高中毕业至今过去七年。

多数会让沈偶头疼的事情,她都不乐意去多想。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大脑空空,思来想去也得不到更妥善的解决办法,索性就把问题晾在一旁。

往往,时间能够解决很多问题。

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沈倔坦然地接纳自己的心理变化。她仔细想过一个问题,假设叶开畅真的一脚将她踹开,那她也没有什么损失啊。顶多,她会像高中班长转学那段时间一样,对很多事情都提不起兴趣,意志消沉。但这种情绪也只会进行短暂的一段时间,过后,她的日子照旧,随着时间的推移,班长的身影在她脑海里渐渐模糊,最后留下一段懵懂美好的回忆。

于是,日子照旧。

沈偶不去纠结自己是否喜欢叶开畅,也不去纠结叶开畅是否喜欢自己。因为,让沈偶更烦恼的一件事情出现了一一她根本抢不到Hoyle Beck演唱会的门票!Hoyle Beck是美国著名的摇滚乐队,这只乐队长红了二十年。

沈思青春年少时听过的第一首英文歌,就是Hoyle Beck在公告牌上连续夺冠14周的单曲《Alone》一一是班长将这首歌分享给她的。(乐队和歌曲都是编的,现实没有)第一次听这首歌时,沈偶就被主唱沙哑的声线和极具爆发力的旋律所震撼。然后在校园十佳歌手的比赛中,她鼓起勇气选择了这首歌,可谓是一鸣惊人。这个乐队几乎承载着沈偶和班长作为同桌时,他们一起写作业、一起同听一副耳机的时光。

可以说,Hoyle Beck所有大热的歌曲沈思都会唱,至于那些冷门的歌曲,她也能哼上一两句。

距离Hoyle Beck上一次来中国开演唱会,是十年前。十年前的沈偶刚迈入高中校园,没有听说过Hoyle Beck,也买不起价值4位数的演唱会内场门票。

十年后,Hoyle Beck选择在可容纳8万观众的体育场开演唱会,歌迷狂喜,纷纷奔走相告。

沈想托了好几个朋友准时蹲守抢票,她激动的心颤抖的手,提前半个小时紧盯手机抢票屏幕。可在倒数1秒钟的关键时刻系统卡顿,仅仅几秒钟时间,8万张票秒空。不死心,沈思刷了半个小时的回流票,但还是一无所状。

朋友安慰沈偶:这次不行,下次再来,实在不行就找黄牛。

沈偶痛恨黄牛!

为此沈偶发了一条朋友圈,“声泪俱下"阐述自己的手残。

朋友圈牢骚发了也就发了,沈偶转头给自己煮了份水饺。等她再拿起手机时,发现收到了叶开畅的消息。叶开畅:[你对Hoyle Beck感兴趣?]沈思咬着筷子回复:[我找了十个朋友帮忙抢票,可是一张都没有抢到呜呜呜呜]

叶开畅:[你想要什么位置?]

沈偶:[只要有票,就算是山顶的都可以]叶开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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