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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吃白食敢有怨言,她才不会惯着他,她现在是一个人赚钱养两个人。
吃饭的时候,她想到方才吴大娘跟书雅,书雅才十六岁,不过到了该挑选夫家,嫁人生子的年纪,书雅过来时明显是精心打扮过了,穿了一件翠绿色的上衣跟牡丹花纹百褶裙,连好看的耳坠都戴上了,吴大娘平日里是一个相对节俭抠搜的人,舍不得对人大方的,她却舍得熬两块筒骨拿来给富贵,说明她看上富贵了,想让书雅跟富贵有点什么,可能也觉得富贵家世不错,哪怕现在失去记忆了,保不齐哪一天又能重新想起来,到时候书雅能嫁到富贵家,吴大娘对富贵好是为了给书雅谋一桩亲事,为了嫁女。
王秀花看向富贵,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三十几岁的男人,说不定妻妾成群了,书雅才十六岁,黄花大闺女,怎么瞧都跟书雅不是特别般配,长相的话,这人长得也不是特别好看,脸跟身子都有很多淡化的伤疤,那些疤一看就是小时候长水痘留下来的伤疤,全身都有,当时水痘肯定长满全身了,反正算不上龙眉凤目的大帅哥,只能说勉强能看,比普通人要好一些,大概是养尊处优,不用劳累的缘故。
富贵头埋得更低了,目光垂下,不敢看她,耳根子又泛红,好吧,人失去记忆真的会变得纯情,她就不信他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没经人事,肯定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了。
“你凌晨不用跟着起来,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富贵不说话,默默扒饭。
过了一刻钟,王秀花盯着他把那碗骨头汤都喝掉后,她开始收拾碗筷。
夜深后,他们歇下。
又过去一天。
王秀花依旧在天没亮就起来,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更何况她开的是只在早上卖包子的包子铺,在她穿好衣服后从屋内出来,见到院子里有一道黑影,她吓一跳,等定眼看清楚人后,她骂他一句:“你起那么早干什么,不出声站在院子里,我半条命都被你吓没了。”
“姐姐给我饭吃,我得帮姐姐干活。”
王秀花想让他回去睡觉,又觉得这人决定的事情怕是不愿意改,她也懒得多说什么,也就随他了,两人一起忙活包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