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1 章(改错字) (第10/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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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依据真实案件依律判决。
此题之难有两重,一为学子对于律条的了解,二则是对于学子品性的考验,是宽是严,是松是苛,尽在笔下。
前两道题,徐韶华一挥而就,这对于他并不是难事,只不过有上一场安望飞因为字迹吃的亏,徐韶华对于字迹也更加认真起来,待他写完,那一个个方块字整齐有序,打眼一看便让人心生喜爱。
而若是仔细观察其用笔走势,筋柔骨直,亦是亭亭如许,毫无指摘。
只不过,在第三题的时候,徐韶华头一次放下了笔,他凝神看着那段并不长的文字。
问,某县有一秀才共有一妻一妾,逢外出,遇一孝服浣纱女,慕其颜色,强纳为妾室,对其宠爱有加,却不想那浣纱女假意服从,在那秀才云雨之际对其痛下杀手,问此案如何来判。
如此寥寥数语,可却让徐韶华不由得想起那段自他穿书后,被他抛之脑后的剧情。
他那小侄儿是男主,自然会有无数反派来阻挠,其中一位便是那如今朝中位高权重的大都督雷尚毅的义子云霄。
传闻云霄曾经在战场上救过雷尚毅一命,雷尚毅这才发现此子于兵法之道颇有不凡之处,故而精心教养。
可那云霄天生淡薄律法,其生有鬼才,可是冷血薄情,曾经下令屠过三城,更是坑杀俘虏万人,乃是朝中闻之色变的杀神。
而文中对于他这般性情的解释,便是他早年丧父丧母,唯有一长姐相扶相持,可却在孝期被人抢夺抢占,其长姐不堪受辱,杀夫被告,而后被判秋后斩首。
徐韶华看着这道题沉默良久,他并不知道这道题目前还只是躺在都察院中的一桩悬而未决之案。
这会儿,徐韶华定了定神,提笔答了起来:
“学生谨答,此案涉律有三,其一,依民律第一百三十条,丧期之女嫁娶无效,应判此秀才与浣纱女无婚姻关系。
其二,依民律第七十三条,当街强抢民女者,若迷途知返,则判其杖十,并责其将民女还家;若执迷不悟,至民女失贞失节,罚银千贯,流千里,若不得缴纳罚银,至高可处死。
其三,依刑律第三百六十三条,若遇当街强抢民女者,凡仗义出手者,无罪。
此案之中,浣纱女着孝服,无论妻妾娶纳应与其毫无干系,其始终系我大周平民女郎。秀才明知其处孝期而强纳,浣纱女宁杀其而不从,已显其强占之心。
若为强抢民女,浣纱女无仗义出手之人而自行出手,学生以为当以通律论……”
徐韶华边想边写,这是他写的第一桩案件判词,再此之前,他本以为这般紧迫的时间只会考验学子的记忆能力,却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应用题”。
不过,徐韶华想着方才知府大人都有着不忍学子淋雨的仁慈之心,想必对于判决也应以仁为重。
再加上方才那段剧情的存在,徐韶华仔细斟酌,将自己的答案有条不紊的写了上去。
虽然他不知道那云霄的长姐是否被判处秋后斩首,可是……万一呢?
又或者,这样的“应用题”是泰安府的哪个女娘呢?
她们只是反抗而已,纵失手杀人,也罪不至死。
如今尚未至秋季,死刑尚可和缓,况且,这样的题目作为一府府试,未尝不是想要看看民意如何。
徐韶华如是想着,表情更加自然,挥洒自如,之后的判词写的越发精妙,那叫一个一气呵成。
而就在徐韶华认真答题的时候,不远处的号房里,突然响起一阵哀嚎,原来是那间号房的学子今日来的匆忙,连油布也未曾准备,这会儿号房的一角直接被暴雨冲刷的掉了下去,豆大的雨点儿顷刻间便将那学子的考卷打的湿漉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