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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后,林知睿跟着林总搬到了外公留下的一处房子。

位于上海市区老弄堂里的一栋小洋房。

浅弄堂,只有六幢房子,都是接近一百年历史的老洋房。

林家在弄堂最后一幢,独栋独院。

夏天外墙爬满碧绿的爬山虎,秋天墙根铺满厚厚一层梧桐叶。

这一片原先是法租界,走出弄堂就是著名的长乐路,成排的法国梧桐一直延伸到马路尽头,街边开着小资情调很浓的咖啡店和买手店。

小学毕业的暑假,林知睿第一次在这里见到余明远。

他从学校过来,作为这届新生第一,刚刚接受了学校领导的接见慰问。

十六岁的少年穿着白衣黑裤的校服。

高瘦,白净,戴一副细边框的眼镜。

除了身高,林知睿觉得余明远不像北方人。

暮色四合,光线透过梧桐叶,稀疏斑驳。

林知睿看着眼前的人,在淡金色的光线中,静寂清峻,像远山浅雾中皑皑不化的雪山。

司机往车下搬行李,少年礼貌地道谢,等司机转身离开,抽出张纸巾擦拭行李箱拉杆。

有点装的洁癖。

这是林知睿对他的第一印象。

“看什么呢?”林韵朝她招手,“过来叫人。”

“先进去吧,”邹诚笑着说,“睿睿怕热。”

盛夏的上海完全就是个大蒸笼。

闷热潮湿,黏黏糊糊。

林知睿怕热。

一到夏天,家里空调温度打得很低。

她总说没有空调自己就会死,发明空调的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后来没有空调,她也没有死。

余明远拿报纸给她扇风时,她说哥哥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林知睿叫邹诚叔叔,叫余明远哥哥。

她很快就接受了邹诚父子搬过来一起住。

至少林韵和邹诚是这么认为的。

余明远一开始也这么觉得。

直到那天,他从图书馆回来的路上突降暴雨,忘了带钥匙,敲了半天门,没人应声。

林韵、邹诚和许阿姨都不在。

他浑身湿透,站在廊下,望着铁门外,街对面的梧桐树叶在暴风雨中肆虐飘零。

半个小时后,听到屋里座机的电话铃响,然后是林知睿的声音,“没回来,伐晓得,又不是十三点,肯定在哪里躲雨的呀……”

不太纯正的上海话,普通话混着方言,是这一代上海小孩的通病。

打完电话,又过了几分钟,门被打开。

林知睿站在门后,毫不掩饰眼里的厌恶之色,她说:“余明远,你怎么还不滚出我家。”

十二岁的林知睿是护食儿的小狗。

谁抢她的东西,她就扑上去咬。

明面上不敢咬,那就暗地里撕咬。

她护的是大家对她的宠爱。

邹诚是长辈,只会给予她宠爱,所以她能接受邹诚,余明远不能,他仅仅比她大四岁,和她一个辈分。

他只会和她争抢她妈妈、许阿姨,还有其他人的关注和宠爱,更何况他那么优秀,轻易就能盖住她的光芒。

他才住进来没几天,她就不止一次在饭桌上听她妈妈提进了华二尖子班,就等于清北预备,每一次总要提上一句,让他多帮助妹妹的学习。

谁要他帮。

小孩子的嫉妒来得毫无道理却又汹涌澎湃。

自从那次下雨,她故意不给他开门后,背着大人,私底下她对他的不满和厌恶愈加明显。

当着大人们的面,一口一个“哥哥”,亲亲密密,不知道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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