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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邵凡有点懵。

所以他没做错事,廖筠也没惩罚他,这件事到头来竟然怪他自己?

“我后悔了,我承认,我是爱玩,又在乎面子,可我对你还算不错吧,”廖筠丧气似的坐在他腿上,短裤贴着他衬衫的衣摆,“那你呢?你还愿意做我的小狗吗?刚才一看到我就石更了,可以算在乎我的证据对吗?”

她一直都是很主动的,且善于引导。直白的话就像把他的神经撩断了似的,让他面色一红,又变成了那朵纯情可怜的小白花,忍着心口的酸涩,软声回答:“……我当然很在乎你,我愿意做你的小狗。”

廖筠心里想笑。

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在发丨情的时候尤其爱摆出一副下贱的深情样。在这种时候,如果能适时地玩一把游戏,绝对会更好地拿捏他,只可惜她现在没兴趣。

敷衍的在他嘴角亲了亲:“作为补偿,待会儿逛街的时候我挑一件礼物送给你,不许拒绝。这是乖乖小狗应得的。”

站起身,她让他去卫生间整理好自己,又指挥他换了件新衬衫,教他重新穿戴好衬衫夹,系上领带,打扮得漂漂亮亮,收拾妥当,外面的气温正好没那么热了。

他们先去吃了点东西,期间廖筠又喝了一瓶酒,没醒的醉意立马涌了上来,走的时候手里还拎了一瓶,步子晕晕乎乎。

为了多逛一会儿,她穿着T恤短裤和运动鞋,长发高高梳着马尾,戴着粉色墨镜,和慕邵凡站在一起虽然风格不搭,但更像普通的男女朋友,路上一直牵着他的手,有事没事就摸摸他,把他撩得五迷三道,水汪汪的小狗眼睛就没从她身上移开过。

显然在这种患得患失和自我怀疑中,他已经习惯了被她掌控精神世界的脆弱天平。

越被她玩弄,越对她依赖,越模糊着是非对错的标准,丧失原则。

逛了两个多小时,要送给亲戚们的买得差不多了,廖筠开始给他挑礼物。走进一家不起眼的复古风装潢小店,她看里面的物件虽然罗列得很杂,但是竟然有些古董好货,于是耐心地转了转。

店主是个白人老头,戴着个金丝圆框老花镜,正在柜台上擦拭什么小玩意儿。

廖筠环顾一圈,最后把目光落在店主手边,一条藏蓝色手帕上放着一枚复古的银制戒指。素雅,古朴,嵌着一颗美丽的钻石。

“这个小东西还蛮好看。”

店主瞥她,开口是地道的中文:“这是古董,比我还老,祖传的。你喜欢可以看看,不过不卖。”

廖筠把酒瓶放到一旁,眼睛都有点花了,捏起戒指仔细看了看,保养不错,但并不属于收藏级别,流落在普通人手里,难免有岁月的磨痕。往手上戴了一下,大了好几圈。

店主说:“男款的赫拉克勒斯之结,True Love Knot,你戴不合适。”

廖筠嫌弃:“古希腊神话,乱得就像男人吃错药疯死之前的臆想,确实不合适。”刚要把戒指放下,眼睛一转,又抓起慕邵凡的手,“给你试试。”

慕邵凡下意识拒绝:“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这可是真爱之戒啊,”她眨着醉意微醺的眸子调笑他,“小狗戴上戒指会想嫁人吗?”

慕邵凡一愣。

廖筠顺势把戒指从他无名指尖套上,一推到底。

他手指修长,棱骨分明,很适合戴银饰。那点小钻看起来不起眼,却像一颗小星星,点缀作用非凡。

“啊,真好看。逛了这么半天,似乎没有比这枚戒指更适合你的了。”

样式合适,寓意也合适,自以为是地接近她,以为能骗到她,跟发疯的臆想没什么区别。可笑的真爱,就应该配可笑的人。

廖筠捏着他的手指举起来欣赏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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