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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别欺负人。
那醉汉在一群人中气急败坏,下一站一到就挤出去了。
“你好,我是计算机系的林洵,我正好带伞了,你要去哪儿?我送你。”林洵这段时间每每想起之前地铁上的事,他当时坐着抬头看洛锦熙,他忍不住想,这姑娘不仅仅是外貌上的漂亮,她简直帅得没边儿!
洛锦熙在盛安大学还算小有名气,她从入学开始就很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得益于从娘胎里继承的外貌和爹妈的精心培养,小洛才貌双全,她当过好几次学校大型活动的主持人,也表演过几次节目。
入学军训的结业典礼上,洛锦熙就凭借着一首独唱赢得大学期间的优先择偶权。
她算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了,有人单方面认识她也算正常。
“真的吗?”洛锦熙眼睛亮了一下,“我想回寝室,正好你顺路,谢谢了!”
美女明媚的笑容一下子又让林洵脑袋卡壳了一下,直到两人走进雨幕中他才恍惚意识到一点:她怎么知道他寝室顺路的?
盛安大学的寝室主要分布两处,又是一南一北的,住的人都挺多的。
一路上,林洵都在想方设法将伞往旁边倾斜,他和洛锦熙有点身高差,虽然他之前图实用买了把大点的伞,但也担心将女神淋着。
是的,洛锦熙也算是部分校友心中的女神。
大学里,长相不错,才艺双全,参加不少比赛和活动且热情开朗的女生受到欣赏是很正常的事。
林洵本来只是作为路人肤浅地欣赏一下人家的美貌和才艺,但上次地铁一事后,被洛锦熙帅到了,现在看向对方的眼神中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滤镜。
而且洛锦熙这个人根本没什么架子,几乎谁和她第一次见面都能相处得很好。
“你们计算机系最近都忙什么呀?”回去的路不算太短,下雨天走路更慢些,当然要找点话题来缓解尴尬。
这个话题其实有点突然,洛锦熙去年在学校晚会参演了一出英文歌剧,大家都知道她是英文系学生。
林洵绞尽脑汁去想最近的事,在雨声中回答道:“我啊,最近在找实习,然后备考……噢还和室友在准备之后要参赛的项目,不过我不是主力军,跟着去混一下而已。”
不过林洵很快就补充道:“我有个室友,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他,贺彦淮,他老厉害了,去年参加的时候就拿过奖,今年跟着他估计怎么都不会空手而归。”
贺彦淮,这在他们计算机系是一个很有讨论度的名字,因为都是一个专业的,人家学的东西好像跟别人学的不一样,在大学阶段,能在专业领域被单拎出来受人膜拜的学生显然不多。
“我知道他。”洛锦熙笑了笑。
林洵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毕竟他这室友除了专业能力过强以外,那张脸也让他在校内很有辨识度。
有一个让人不得不承认的普遍现象,优越的外形条件再加上任何一门技能都能让一个人在人群中脱颖而出,而介于美貌对于人类视觉的冲击,往往这个人徒有美貌也足够受欢迎。
“贺彦淮”这个名字打开了他们聊天的话匣子,林洵浅浅说了一下有这样一位优秀的室友对他的好处以及带来的一些小烦恼。
等到了洛锦熙寝室楼下,林洵得到了女神的感谢。
然而等他一转身后才猛然想起来,刚刚那么好的氛围,他应该要个联系方式才对的!
林洵的寝室就在往后走的第二栋。
回到寝室的第一件事就是将伞开着放门口,进来就感慨了一句:“这雨可真大啊。”
里头其中一张床的床帘一拨,一颗脑袋探出来,寝室长陈廷隐乐呵道:“我说林洵,雨大就雨大,你语气荡漾个什么劲儿啊?前几天不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