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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占满了沙发的所有位置,后脑勺憋屈地靠在沙发靠背,双手随意地落在腹部,闭着眼,安静地睡着。

昏黄的灯光下,他浓密、细长的睫毛在眼下覆盖了一层重影,本就立体的五官在光线下得显得更加深邃。

汤倩盯着那张涂着淡粉色的薄唇,忍不住腹诽:上帝创造他的时候一定是倾尽了所有心血。

虽然这人性格恶劣到难以启齿,可光看那张脸,一定吸引无数人。

这其中,也包括曾经天真无邪的她。

毕竟她之前是真心觉得他肯定是个拯救他人于水火的好好人。

后来才发现,这人就是披着羊皮的狼,你以为他是乐于助人,实则比那些表面恶毒的人更狠。

他救人于水火不过是想看他们从一个苦难逃到另一个苦难中,而在这个过程中,他很享受那些人非但毫无察觉,还对他感恩戴德,将他当做救命恩人的快感。

汤倩曾经也这样认为,认为林之珩是个不求回报的慈善家。

“在想什么?”

一道催命似的符咒在头顶骤然响起,汤倩立马回过神,收了脸上的恐惧,露出一抹讨好的笑,站直身体,后退半步,盯着桌上冒着热气的汤碗,小声催促:“……面快坨了,趁热吃。”

林之珩也没想到竟然在她这破房子里睡着了,他揉了揉发酸的眉心,坐直身体,脱掉西装外套随手丢在沙发,捞起衣袖准备吃面。

视线落在那只外形别致、颜色俏丽的汤碗以及碗里的那只爱心煎蛋时,林之珩握着筷子突然没了动静。

汤倩看他犹豫,立马猜出他是嫌弃这个碗,她努力克制翻白眼的冲动,态度良好地解释:“平时没别人来,只有这只碗。”

说到这,汤倩找补一句:“况且你今晚也没跟我说你要来。”

林之珩:“……”

或许是面条看着诱人,又或许是饿了、累了,林之珩今晚没像之前那般挑剔,犹豫片刻,他便低头吃了起来。

茶几太矮,林之珩难以忍受这憋屈的姿势,到最后也顾不上其他,端着汤碗吃了起来。

估计是第一次这般狼狈,即使这面条煮得挺不错,林之珩的脸色也一直臭着,没给汤倩一个好脸色。

汤倩可不想看他脸色,趁他吃面的功夫,汤倩很有眼力见地找借口溜走:“我去洗澡,你慢慢吃。”

说完不等林之珩回应,汤倩一溜烟地钻进卧室,拿上睡裙直奔洗手间。

林之珩从来不在她这里留宿,汤倩琢磨着也到点了,故意在洗手间磨蹭了一个小时,想着等她出来,林之珩早走了,她就不用再提心吊胆地对付这座大佛了。

谁知道等汤倩吹完头发,心情愉悦地哼着歌走出洗手间,林之珩正坐在客厅窗台下的懒人沙发,翘着二郎腿,面无表情地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

那是一只银灰色的定制防风打火机,底部刻着林之珩的英文首字母缩写,他似乎很喜欢这只打火机,一直戴在身上。

明明很养眼的画面,汤倩却觉得有些惊悚。

她抓紧手里的毛巾,拘谨地站在洗手间门口,战战兢兢地望着男人。

男人似乎没有察觉到她的小动作,依旧低垂着脑袋,捏着打火机,有一搭没一搭地摁着开关。

吧嗒一声,橙黄色的火苗从机口窜出来,将那张晦涩不明的脸镀上一层淡淡的暖色。

下一秒,火光熄灭,男人再次隐藏在昏暗中。

察觉到男人的好心情即将消失殆尽,汤倩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她不由自主地咽了下口水,艰难地挪动两下脚步,故作轻松地问:“……你没走啊?我以为你今晚——”

话音未落,一道不怒自威的声音打断她:“洗个澡要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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