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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明霁被迫听着她没完没了的咳嗽,不是不想走,是她力气太大,抓得他腕骨都隐隐发疼。一个女生,怎么手劲这么大。

两三分钟,路琼平复好,站直,第一句话就是道歉:“对不起我迟到了。”

她再说原因:“地铁站有个小偷偷钱包被发现,跑的时候撞倒了我旁边的孕妇,我扶她起来后她一直抓着我的手不放,我只好跟着去了医院,她家人到医院我才离开。”

最后竖起三根手指保证:“我真不是故意的。”

陆明霁面部表情没有变化:"说完了?"

路琼点头:“说完了。”

“松手,饭你自己吃。”陆明霁理智上理解她的不得已但情感上不接受,从小到大都没人让他等过这么久。

路琼攥得更紧,不给他一分一毫挣脱的可能:“你别生气,我保证不会有下次。”

“的确没有下次。”陆明霁冷嗤:“现在我就把你拉黑。”

“别!”路琼抢过他手机塞进自己挎包里:"事不过三,我不要三次,我只要一次机会还不行吗。"

陆明霁斩钉截铁:"不行。"

路琼不信他真的硬心肠,在挎包里抽出一支红玫瑰,放轻嗓音:“我买了花送你,你原谅我好不好?”

昏黄路灯下,她站在光束里,脸颊鼻尖是狂跑过后风刮出的红,咳出眼泪的眼睛漆黑透亮。陆明霁在这一秒刷新对路琼的认知。

她是漂亮的。具体是哪一种类型他暂时形容不出,但绝对不同于他身边的任何一位女性。

分手的第五年,陆明霁几乎不再想起路琼。

他自认已经放下她。

却又在某一天夜晚突然梦到路琼第一次送他玫瑰的情景。

醒来后他抽了一支烟。

路琼曾经问过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陆明霁没告诉她。

他在无数次的复盘中确认,在她掏出玫瑰的那一刻起,他心底产生一个强烈的念头——如果不会对路琼动心,那他这辈子也不会喜欢上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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