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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废掉。
“但是我听过那个李思诗的歌,她……”郭露云沉默了一下,方才是小声说道,“她唱得……还行吧。”
“哎哟,露露,你自己也是唱歌的,不是不知道现在的录音棚有多厉害吧,一个音一个音地修,听录音好似挺好听的,事实上一唱现场就露馅——你这段时间见过那个李思诗唱现场了吗?”
“那倒没有。”郭露云想了想,回答道。
“就是了,人是不可能十全十美的,她要是能唱现场,为什么庄梦华不给她安排演唱会?”尹珑娟点了点外甥女的额头,“哪怕现在不能主导,也能去一些有名歌手的红馆演唱会做嘉宾积累经验——这个李思诗算是我见过的最懒港姐冠军了,好多该她出席的宴会活动都没去,庄梦华那边还说是因为她太年轻所以要兼顾学习……”
“姨妈你是说……她其实是那种‘录音棚歌手’?”郭露云立刻会意。
“很大概率是,所以现在庄梦华不敢让她去红馆做嘉宾,只是藏着她继续学习,然后接了迟些在港城大会堂的新歌拼盘……都是新人歌手,就算李思诗到时火候未到,差距也没有那么明显了……”
尹珑娟话音未落,郭露云已经是抢话说了一句,“那个我也会去!”
“是的,所以你姨丈给你准备了一首很好的唱跳快歌,最能突出你的长处,到时你就排在那个李思诗前面,等你的完美唱跳搞热最后阶段的气氛之后,谁还有耐心听她的慢歌?”尹珑娟笑眯眯地拍了拍郭露云的手背。
“哦……”郭露云轻轻点了点头,似是听教听话地长长哦了一声,但心里头倒是对这个安排有些不满。
她早就想转型了,要不是李思诗抢走了本来属于她的新歌资源,导致她只能东拼西凑地出了一张快歌慢歌各半的新大碟,转型转得不够彻底,也不至于在这次比试中输了一筹。
要比,那当然是要用自己所“不擅长”的点,去碾压对手最强的点——例如一直以唱跳快歌出名并且能唱现场的自己,用完美演绎的慢节奏情歌,去将李思诗这种录音棚歌手打得体无完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