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优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缀画小说babelor.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车门。

林知恩微微颌首,坐了进去。留给我的只有那纤细的身影,雪肤乌发,高贵优雅。

直到她的车子消失在夜晚街道的尽头,我才为难的看向身边的奥迪。我把它开到了公寓的地下停车场,打开后备箱,我被里面满满当当各个奢侈品带着logo的购物袋惊呆了。

费了好半天功夫,我把它们拿回家。

海瑞温斯顿的钻石耳环和项链,迪奥的浅金色老花手提包,华伦天奴的钻石发箍和发夹,普拉达新年限定毛茸茸的手袋,卡地亚的亮红色腕表,香奈儿五号香水节日礼盒……各种各样的奢牌令我目不暇接。

这哪里是林知恩不愿意要的玩意儿,明明都是圣诞和新年才出了没多久的新品!

我看着地板上的奢侈品发呆。

算了,我怕我拒绝,林知恩转头又给我提了一辆新车,再送我许许多多我无法承受的礼物。最后,我还是向她道谢。

她应该睡了,并没有回我。

我很久没有回到公寓了。我把这里交给了房东代为照顾,余序的花花草草生的漂亮,茂密,丝毫没有受到屋外寒冬的影响。我甚至下意识的看向了窗户对面。

那里,早已不是黑漆漆的窗口,换成了浅色的荷叶窗帘,透着股温馨的感觉。

我捧着牛奶杯,走到窗前。我持续的盯着,那里明明亮着灯,却好像根本没有人,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早就该是小孩子入睡的时候,灯光依旧不知疲倦的亮着,有些诡异。

那种不安,被我强压在心底,好像在这一刻忽然又迸发出来。

我告诉自己,或许是孩子太兴奋了,爸爸妈妈还在耐心地安慰她……我不能再胡思乱想下去了。我猛地拉上了窗帘,点了一盏舒缓的香薰,换了身轻薄的吊带睡裙,坐在床--边,试图让紧绷的精神放松下来。

又过去了一会儿,我听到放在客厅的手机响了,我连忙走过去。

“……是我,谢雍。”

我心突的一跳,压根不知道谢雍到底怎么找到我的。不过,以他的身世背景,想拿到我的联系方式和居住地址,轻而易举。

“我就在你家楼下,能上去坐一坐吗。”他的语气里,带着势在必得的自信和傲气。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落入他掌中

落入他掌中

赵十余
【疯批病娇/为爱发疯】外人眼中,陆鹤之和舒灵从来都是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一个是陆家炙手可热的长房长孙,风头无两的下一任家主。一个是陆家毫无存在感的外姓女。就连舒灵自己也这样以为,直到——陆鹤之在某次家族聚会时,将她扣在房间里,放肆的亲。-黑暗中,她紧张的声音都有些发颤。“我以为,位高权重的陆大少并不会强人所难。”“那真是不好意思了,位高权重的陆大少——”那人慢条斯理地笑了笑,薄唇轻贴在女生的耳廓
都市 连载 45万字
我在乱世卷成王

我在乱世卷成王

虎昭昭
穿越前,夏文君是个卷王,一路从小镇做题家,卷成互联网大厂高管,下属爱戴,上司看重,钱途一片光明。车祸穿越后,夏文君成了寒门夏家的小女儿,明摆着乱世将至,民不聊生,家里人还优哉游哉,无所事事。夏文君内心:你们都没有危机感的吗?天天这么玩,不会无聊吗?反正夏文君是闲不住的。鸡鸣时分,她就起床读书,把家里的藏书看完,还会去好友家借阅,是远近闻名的才女。寒冬腊月,她依旧坚持练武,外出打猎,豺狼虎豹皆不是她
都市 连载 9万字
大小姐的刀

大小姐的刀

尾鹤
下本开《魔王苦作业久矣》,求个预收qaq啾咪啾咪!文案在最下面!完结文《真千金竟是我自己!》-野心勃勃撩系大小姐×她的男人。付家的影视传媒公司是娱乐圈两大巨头之一。身为总裁女儿的付仪珍表面上是千宠万娇的大小姐,但鲜少有人知道,付家重男轻女,她存在的意义,只是给总裁渡上一层“女儿奴”的光环。她从小体弱多病,不能有太大的情绪波动,为了避免多运动,她一直坐着轮椅。这幅样子,正好可以楚楚可怜地蛰伏在总裁的
都市 连载 7万字
死遁后成了权臣父子白月光

死遁后成了权臣父子白月光

咎书
预收:《前夫他哥和前夫都重生了》求个收藏本文文案:纪明意穿成商户和瘦马之女,被许给陆纨做填房。 陆纨风姿俊秀,温润如玉,又是解元,无一不好。唯有一子陆承桀骜乖张,野性难驯。都以为纪明意嫁进陆家后,一对继母子势必水火不容,两人的画风却是这样—— “九郎,你这么大力做什么,把我手钏都捏坏了。” “别生气阿意,”向来不可一世的少年好脾气地笑笑,“我给你打个更好的。” “阿什么意,”纪明意瞪他,“我是你娘
都市 连载 34万字
花式拯救文中高危职业

花式拯救文中高危职业

封空
【仙侠文主角的师尊师兄......】【宫廷文主角的帝师太傅、佞臣奸臣.......】【校园文主角的竹马炮灰死对头、没有血缘的哥哥......】认识路今朝的人都知道,他没有心,人俊心狠,于是被邀请穿入各书里,拯救其中的高危职业。开篇挑战难度系数一:佞臣。 穿成权倾朝野,趁主角小皇帝年幼,日常打压欺凌的摄政王后。 路今朝冷酷的完成一切大佞臣该做的事,不该给小皇帝的温情,一份不给,整日以折磨主角为乐。
都市 连载 8万字
纯白恶魔

纯白恶魔

priest
眼睛一闭一睁,他疑似确诊痴呆。他想不起自己姓甚名谁,只依稀记得自己混饭吃的家伙——一只神奇的左眼。那只眼睛看见尸体,就知道死因和凶手(如果有的话)。也行,他可以当个“福尔摩斯2.0”、“波洛干儿子”、“柯南他哥”……要不干脆去警察局考个公务员当当。谁知世道变化太快,睁眼一看,这里杀人不犯法了。“法”已于五百多年前的一个万圣节与世长辞,后世人称那一天为“世界末日”。当然,人们总是夸大其词,世界好着呢
都市 连载 4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