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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我用来倾诉的树洞。
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再次找到工作了,虽然没有以前青莛那么高大上,可是我也挺满意的。我现在是梧桐区永福路拳击猫精酿啤酒馆的服务员。
永福路算是魔都最具人文气息的街道之一了,我每天会骑着自行车来这里工作,附近有很多漂亮的老房子和花园洋房,感觉和我家住的青大家属院有一拼,不过要比我家这里精致很多。
我闲来无事或者是下班的时候,会推着自行车走马观花的深入体验一番,感受一下魔都的城市魅力。这附近还有柯灵故居、良友公寓、衡复风貌馆、麦琪公寓,不是一般的精致。
我学的心理学本身就是研究人的科学,我按照你教我的,更多的把自己融入社会,每天接触和观察形形色色的人。
一边实践一边学习,读书劳心,打工劳体我每天上完课再去工作,大脑和身体都得到了充分的活动,每天回到宿舍,累到倒头就睡,简直是充实的不得了。
重新回到校园的感觉让我既熟悉又陌生,对书本和课堂的记忆还没有消退,但是我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自己了。
研一的课不多,我想尽量把身边的碎片时间给填满,除去打工,我要么就去听讲座,要么就去看电影或是去图书馆看书。
我不敢让自己安静下来,要不然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你,回忆起咱们在老地方每次激情碰撞的场景,每到这个时候,我总是面红耳赤,弄得身边的同学还关心我,是不是得了什么病了。
主人,是的,我想你了,日思夜想的那种思念,让我倍受煎熬。我在魔都的这段时光,至今都不敢应同学的邀请,去到外滩那边逛逛。
因为我怕自己会不由得想起咱俩当初在和平饭店西班牙套房里胡天胡地的美好瞬间。主人,你什么时候才能抽出时间,来到魔都看我啊?
Your exclusive rose(独属于你的玫瑰)”
叶晨把玩着自己手里的笔,熟练的在指尖转着。如果没意外的话,此时黄亦玫怕是已经被方协文给盯上了,正削尖了脑袋往她身边凑呢。
叶晨知道黄亦玫只是为了随便给自己的孩子找个便宜后爹,可他从心里不希望这个人是方协文,因为他知道这个人也许性格上有些缺陷,可是相比黄亦玫的其他男友,他却是最爱黄亦玫的那个,而且从始至终都只爱她一个人,哪怕是最后离婚了,也都没再寻新欢。
方协文赶上了互联网的风口,最后成为了一名IT大佬,按理说这时候想往他身上生扑的女人不计其数,可是他心里却还一直惦记着黄亦玫。只能说他是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错的那个人。
叶晨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曾经大致翻阅了师太的原著,师太是最不待见方协文的,属于那种从骨子里的鄙夷。
当然,这也符合她的性格,她本身从小就和黄亦玫一样,因为大哥是香江四大风流才子之一,从小锦衣玉食,这种人对于和她存在着阶层差异巨大的穷人,能看得入眼那才叫怪事。
原著里方协文最终在四十九岁时郁郁而终,电视剧的编剧好歹还有点良心,给了他事业有成的设定。不过对于编剧的地域黑,叶晨也是相当无语的,因为这货绝对没在东北呆过,给东北的儿媳妇儿安排一个这样的待遇,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
叶晨从小在东北长大,在这个地方,家里有小子的是最不受待见的,反倒是姑娘被宠成了宝。二零一七年三月八号,奉天开业了全国唯一一所男性家暴避难所就是最好的证明,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东北媳妇儿的家庭地位有多高。
叶晨思考了好几天,最后决定还是去趟魔都,想方设法的把方协文和黄亦玫这对孽恋CP给拆散,因为这实在不是什么良配,虽说长得好看,可是他是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