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指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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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另一位客人锻造的。您要不进店瞧瞧,看看有没有其他喜欢的,我给您便宜些算。”
“我们就看中这把。”林昭昭抿了抿唇说,“钱多少都无所谓,您能否帮忙问问,看看这刀的主人是否愿意割爱?”
“这……”店铺伙计有些为难。
“洛初,算了。”旭烈格尔收回目光。
林昭昭快步跟上:“为何算了?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你既然喜欢,那就买下来啊。”
“无论是刀,还是剑,都要看缘分。”旭烈格尔反倒劝慰起了林昭昭,“既然它已有主,说明确实是与我没有缘分。”
“当真是怪事,你这种人不争不抢?还会信缘分?”林昭昭双手抱胸,只当旭烈格尔是在哄他。
“以前不信,现在信。”
“为何啊?”
“因为它让我娶了洛初为妻,所以我信了。”
“花、花花言巧语!你这乱七八糟的歪理都是和谁学的!”林昭昭听得又是一阵耳热。
“没和谁学,有感而发。”
“那你倒是说说你今天身上这把佩剑从哪来的?”林昭昭心在跳,于是顾左右而言他,“这可不是你们草原人惯用的兵器,难道它也是你靠缘分捡来的?”
男人摸了摸自己腰间的长剑:“应该算是捡的吧。”
“什么叫‘应该算是捡的’?”
“它的主人死了,我拿过来,应该算是捡的。”男人想了下说,“这也是缘分。”
“那不就是你收缴的战利品吗?”林昭昭无语凝噎,“什么缘分?你这分明是杀人越货、强取豪夺好不好?”
男人沉默片刻:“不一样。”
“哪不一样了?”
“我并非为了抢夺宝剑而杀人,也并非为了迎娶京城第一美人而攻城。”
旭烈格尔对上了林昭昭的眼睛。
“与我而言,剑也好,洛初也好,皆是长圣天赐予我的意外之喜。”
热闹的集市仿佛安静了,林昭昭站在原地,只能听见自己胸膛里的狂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