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粥在涧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缀画小说babelor.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畜饲料。

因为家里穷,从小吃萝卜白菜长大的苏彩秀更是不喜欢。在她看来,无论是腌萝卜条还是晒萝卜干,这玩意从地里拔出来,生来就带有一股土味,新鲜的白萝卜就更不用说了,切片用清水一煮,萝卜是萝卜,水是水,光用点不咸不淡的盐味吊着,吃进肚子,从胃里反上来的都是萝卜的土臭味。

但眼前的这碗萝卜炖牛腩却不一样。

牛肉自然好吃。

煮到软烂的牛腩,连肉块里面带着的牛筋都仿佛快要被煮化了,又软又嫩,不用怎么咀嚼,大块的牛肉极为轻松地就能被吞咽进肚子。

就算苏彩秀吃牛肉的机会少,只有在村子里别人家杀牛的时候,才有可能分到一两块牛肉解解馋,但也能够吃出来,这碗炖菜使用的绝对是最新鲜的肉块。是那些就算只囤放了一晚上的肉,都难以媲美的新鲜。

但更让苏彩秀赞不绝口、停不下筷子的,却是她向来讨厌的白萝卜。

苏楚箐的萝卜先是用大锅猛火炖煮,迅速将萝卜块煮软的同时,也能够逼出白萝卜里自带的水分,让萝卜原有的本味都融入到汤汤水水之中。然后又小锅慢火带泡带炖,将萝卜的土腥气完全熬出去,最后萝卜与牛腩荤素搭配,荤香与素香完全融合,吃到苏彩秀嘴里的萝卜,哪里还有半点土味和苦味,剩下的只有萝卜本身的绵软甘甜。

吸满汤汁的白萝卜块,就像是空口喝汤那般水润,虽然带有肉味,但却比精贵的牛肉还要更好吃些哩。

苏彩秀一口萝卜一口饭,从来没有吃的这般舒坦过,要是嘴里味道淡,就沾沾苏楚箐推过来的调料,酱油和辣子的咸辣浸润在牛腩的缝隙之间,肉块上沾着几片香菜叶,一道菜吃出了两种口味,越吃越鲜,越吃越上头。

等苏彩秀将萝卜吃完,竟然碗底还剩下几块纯肥的牛腩。

“妹子,育才饭店今天的新菜好吃不?”有纠结的食客凑过来询问,“我看你光在吃萝卜,牛肉都没吃完,是不是尝出些不对劲来了哇?”

苏彩秀不知道最近城南闹的沸沸扬扬的死牛肉事件,只当是这婶子瞧不起自家三妹的手艺,亦或者是隔壁饭店抢生意的手段,“好吃啊,怎么不好吃?”

用筷子夹起牛肉,苏彩秀就往嘴里塞。

“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嫩的牛肉,一点腥臊味也没有,这育才饭店的老板是个实在人,不仅给的肉多,用的还都是好肉。”

“真的假的?”

毕竟一道大荤也不便宜,殷婶就是被这道萝卜菜的香味给吸引进来的,同她一样被吊起馋虫的邻里街坊不少,但毕竟是牛肉,万一吃到了疯牛肉,那不就倒大霉了嘛。因此虽然店里也有其他人在吃,但更多的人站在门口,依旧在张望。

“不瞒你说婶子,我刚从乡下来,自己家里就是喂了牛的,羊肉驴肉那种稀罕玩意我尝不出来,但这牛肉我却是知道的。”

门牙闭合,筷子稍微用力轻扯,肉质饱满的牛腩就从中间断开了。

“婶子你瞧,这肉块的截面,比山猪肉都要紧实漂亮呢,颜色也好看,口感也软嫩。我哪里是吃不完,是这牛肉太好吃,我舍不得吃完哩!”

苏家的确养了牛,但家养的老黄牛都是用来犁地、播种、拉庄稼、压麦场,哪里舍得吃?也就是说出来唬唬人,但这碗萝卜炖牛腩用的牛肉确实不错,苏彩秀说着这些似是而非的话,也就毫无心理负担。

就是有点舍不得,吃完最后一块牛肉,端起稍稍冷却的砂锅,苏彩秀直接将锅底剩下的萝卜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长辈得了好的东西都想给小辈留着,苏彩秀也不例外,三妹嫁的男人带着孩子,从名义上讲也就是苏彩秀的侄儿侄女,肉菜在乡下都是招待客人的大菜,牛肉就更不用说了,她本来是想着将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劝你不要得罪我

劝你不要得罪我

叶斐然
林舒接管律所新团队,新团队里除了老弱病残就是老油条,还有一个维系所里80%创收的客户爸爸家的“太子”——信合集团老总的小儿子,据说记仇无比,千万不能得罪。唯一看起来能使唤的只有小关系户许诗嘉。好在虽然内忧外患,但“太子”竟然意外的上道,对林舒以礼相待,最不服管的反而是许诗嘉。就一个小关系户,怎么拽成这样?为了立威,林舒一点没含糊,丝毫没惯着许诗嘉的臭毛病,铁血地对他进行劳动改造,把他里里外外毒打了
都市 连载 40万字
七十年代翻身记

七十年代翻身记

晓风圆月
剧情版文案 :七十年代小中医奋斗史 正经版文案:小中医赵青禾一睁眼,穿越到了1975年,还是个没人疼没人爱的孤女。还有个养奶虎视眈眈,要拿她换钱换粮。好不容易给自己找了个婆家,奈何农村日子不好过,一天两顿玉米面糊糊,买肉要票,买牙膏要票,简直要命,这一辈子,先从进城随军做起吧!下本开这个:穿书变成年代文弃妇。潘秀秀穿书了,她变成年代文里的弃妇。1948年春,已经是两个孩子妈的村姑潘秀秀接到了一封京
都市 连载 9万字
我有一个朋友!他说他终结了神话

我有一个朋友!他说他终结了神话

蛋炒饭炒饭蛋
道死了!法开始消散!只剩下术贯穿世间的每个角落。叶铭,众人讨厌的天煞孤星,突然发现自己还有一个爷爷,于是自己被带到一个新的世界。
都市 连载 0万字
玫瑰难驯

玫瑰难驯

收心86
傅书华一直以为江钿是个温软乖巧,任人拿捏的金丝雀。这辈子以来,做过的最放肆的事就是脱离主人的掌控、擅自离开主人。 可后来他才知道,江钿的性子都是为了他而装出来的,其实她是朵乖张,肆意妄为的野玫瑰。 他看着她日日肆意妄为,越来越脱离他的掌控,越来越虚情假意。再后来,全城都在传,傅书华疯了。 他搂着江钿的腰,将人按在墙角,满眼占有欲:“甜甜,你这辈子都属于我!”「傅书华一直以为我是他囚在身边,乖巧软弱
都市 连载 0万字
怂包美人穿七零,野痞首长宠妻忙

怂包美人穿七零,野痞首长宠妻忙

粉色山茶花
【团宠清冷美人X玩世不恭美强惨军少,双洁双初恋,先爱后婚,婚后养崽。】 穿成七零怂包美人,开局就被重生女抢老公? 沈棠瞪眼一看,为这男人争来抢去你图啥? 图他比你大十二,图他二婚带三娃? 算了算了赏你了,姐决定搞事业。 重生女以为抢走了沈棠金大腿,就可以把她踩进泥里。 谁知人家转眼就洗清了名声,嫁给了她上辈子的痞帅兵王白月光,成了文工团一枝花! — 文工团高岭之花沈棠要相亲了,满军区的人都看向和人
都市 连载 0万字
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菌行
秦追的人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现代,他被拐卖到国外,靠医术苟活十年,好不容易回家,在家人的保护下重入校园,却被拐卖集团老板的小儿子持刀寻仇,因腿瘸没跑掉,over。 第二阶段在清末民初,他成了老字号药铺济和堂的一员,正准备收拾收拾,兼修中西医,谁知好日子没过几年,京城生变,变态亲戚找上门抢了他的娘,秦追只能拜师武力惊人的天下第一刀马旦寻求庇护。 只是这年头戏子的地位着实低了些,华服虽美,曲虽动
都市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