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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若铮这一周过得很普通,周一在微博上官宣了新的代言。
照例引起了一场粉黑大战。
好在,她的路人缘还算不错,黑粉没讨到好处,也就只能酸唧唧的阴阳怪气。
周二有朋友来港,她做了一天的地陪。
周三无事,她特地去了一趟许家,翻出了小老头留下的古董照相机。
从周四开始,她每日都会去健身房撸铁,消耗自己过剩的精力。
收到林焱至信息前的十几分钟,秦若铮正捧着古董相机给金金拍照片。
两个人没有走得太远,就在月牙湾后面的一条绿茵小道上。
秦若铮让金金采了捧野花挡在脸前,她不断调试着角度和光影,一连拍了几张照片,效果都很不错。
她有想过的,等再挣几年钱,就可以退幕后做摄影师,一定能拿最佳摄影。
“金金啊,你赞不赞同闪婚的?”秦若铮又让金金摆了个将鲜花捧在胸前,仰头看天的动作。
金金看不见她的表情,好奇地问:“是许小姐要闪婚了吗?”
秦若铮“嘁”了一声,按下快门:“她和她男友腻歪了两年,结婚才不算闪婚。”
“那是谁要闪婚?”
秦若铮想说是她一个朋友,转念又想,她有什么朋友,金金都知道。
她干咳了一声,“哦,在网上看到的新闻,就是一对男女,上学的时候认识,好多年没有联系,重逢十天后结婚。”
金金:“这不算闪婚的吧!他们以前是同学,搞不好上学的时候谈过。”
“没有谈过。”
“你怎么知道?”
秦若铮想说,她当然知道,她都不经常去学校的,一共只见过他几次而已。
她糊弄说:“网上写的啊,是校友啦,不算同学,只有几面之缘。”
金金道:“那不错啊,要是看对了眼,合适的话,不在乎是不是闪婚。”
秦若铮又想说,看对眼这个问题,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其实她是想走肾的,林焱至就厉害了,在走肾还是走心之间,选择了同归于尽,就是要死大家一起死!
秦若铮皱皱眉又说:“什么对不对眼!女的就是有点馋男人的身子。”
金金笑得前仰后合,“什么新闻写得这么直白?”
秦若铮心道不好,再说就要露馅了。
她赶紧给金金换了个拍照的姿势,又随意拍了两张,道:“回去吧,我要看剧本。”
得赶紧找个组进进,一忙起来,就没时间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然而,林焱至没给她喘息的机会。
刚刚到家,金金将她的手机递给她,“铮铮,你手机震动了。”
秦若铮若无其事地接了过来,看到林焱至的信息时,一时没忍住,只觉牙疼。
不去一辈子被人压,嘶,好恶毒的诅咒,等同于祝他一辈子做个快木仓手。
*
清晨五点,鸡都不一定起。
莫明浩却接到了老板的信息,让他去看摊儿。
他老板自从上一次的收购案完成后,不知道是不是中了邪,每日不去公司,却在跑马地摆了个卖木雕的摊子,风雨无阻。
【收到,林总。】
莫明浩不敢耽搁,拿了车钥匙出门,这时,他又收到了老板的信息。
【我今日去结婚,约方律师九点在民政局门口见。】
莫明浩的嘴巴张成了一个大O型,将这几个字拆开了看,又合在一起看。
他还揉了揉眼睛,紧跟着拍了自己一个耳光。
我去——疼!
居然不是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