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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怕裴琨玉争功。
偶尔他们谈论到裴琨玉,还要说一说最近时兴的事儿。“听闻裴琨玉与小侯爷在一个小渔村内抵御了水匪,伤亡惨重呢。”
“瞎!你听那群人官面上胡说,那家的水匪放着大运河不抢,来抢个小渔村呢?”
“分明是裴琨玉与李霆云打起来了,两拨人动了刀枪死了人,不好收场,才编出来这么个理由来。”“哦?他们为什么打起来?”
“听说啊,听说一一是为了个女人!那裴琨玉抢了李霆云的姨娘!”
“不对不对,分明是李霆云先抢了裴琨玉的相好!听闻裴琨玉口口声声说,是他先来的!”
这群公公们说到此处时难免兴奋。
裴氏这些假模假样的书生们日日瞧不起他们,总标榜自己是什么“鹤骨竹志不屑于阉人为伍",现在好了,他们的宗子都为了个女人搅和成了这般模样,连公务都没办好,看裴氏日后如何抬起头来!
一想到此,公公们连夜快马加鞭回京,生怕裴琨玉发现他们已经办好了公务。
裴琨玉当时进清河不带他们,他们现在出了功绩也绝不分给裴琨玉,两拨人都防着藏着,但谁都不知道,他们偷的都是一个人。
故事的每一环看起来都差强人意,并不圆满,甚至每一处都有漏洞,但是拼凑到一起,就又以人心为笔,鲜血为墨,续写出了一个新篇章。
而故事的主角对此依旧惶惶,她摆布不了自己的命运,只能随着所有人落下的笔锋,划向下一章去。去哪儿呢?
去京城。
说来也巧,孟韶欢进京、马车进城的第一日,正赶上李霆云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