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匣(3) (第6/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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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豆子。
酒水是最消磨时光的东西,酒馆之中的人来了又去,许愿也只是安静的坐在角落处慢慢喝自己的麦芽酒和嗑豆子,刚开始班森还会瞪着他,但随着时间推移,黄昏降临,烛火点亮了旅馆,却并非每个地方都能彻底照亮时,班森已经忙碌的顾不上他这位不太显眼的客人了。
又或者因为罗琳没有再看他,在班森的眼里他也成为了一个不值得在意的人。
黄昏的酒馆比午间更喧闹,这里聚集了比中午更加形形色色的人,提着一串猎物的猎人,穿着色彩鲜艳十分有识别性的吟游诗人……甚至有大汗淋漓的进来,身上有着无法被酒水掩盖,散不尽血腥味的士兵。
或许班森不再在意他还有最后一种可能,夜晚归来的人带来的各种新鲜有趣的事太多,比起他这个乏善可陈的人,明显他们更有趣。
不过不管是哪种可能都好,至少他摆脱了麻烦,而且酒馆的夜晚才是消息汇聚的真正时候这一点毋庸置疑。
“那你可找对地方了,班森家的啤酒是这座城市里最好的,连国王都对他家的酒赞不绝口。”对面的人听见他开口,顿时打开了话匣子,并将自己面前的豆子推了过来,“要尝点儿吗,只喝酒可没什么意思。”
“谢谢。”许愿将自己的酒罐推过去一些,捻过一枚豆子放在了唇边轻嗅,然后吃了下去。
做熟的豌豆,放了一点儿盐,不算好吃,但至少比之前吃的那块面包好多了。
对面的人见他捻过豆子,毫不犹豫的捧过他的酒罐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来这里?”
他的问题问出的时候,旁边的桌子有一瞬间的静谧,每个人都似有若无的竖起了耳朵。
许愿的目光未移,只淡淡笑道:“布兰德,朝圣者,路过了这里。”
“看来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真是辛苦。”对面的人笑道。
其他人有些意兴阑珊的收回了目光,朝圣者前往圣地,几乎不会在路过的地方久留,当然也会有很富裕的朝圣者,但这个人明显不是,连做肥羊的价值都没有。
其他桌子上的热闹在恢复,他们的探索和议论也从许愿的身上转开,变成了更感兴趣的话题。
比如:
“最近都没有什么富裕的雇佣者,每次赚到的钱还不够我喝酒的。”
“找一个固定的团队加入进去或许会比现在更好做。”
“那是要听从命令的,新加入的很可能成为替死鬼。”
再比如:
“如果我能够什么都不做,就腰缠万贯就好了。”
“如果我有很多金币,我一定拿出一半来散发给穷人……他们恨不得将工钱压到最低。”
“如果我有钱,班森甚至可能会同意我娶漂亮的芬妮做老婆。”
“没这个可能吧,芬妮喜欢脸蛋漂亮的。”
“可是班森讨厌脸蛋漂亮的,觉得他们就是中看不中用的花瓶,只知道欺骗他漂亮的女儿,试图吃软饭。”
“别说,奥丁酒馆的米玛可真带劲……不像这里,连见都很难见到。”
各种细碎的语言或压低或放声,交错在微醺的酒水中,传到耳畔被仔细分辨着。
许愿的手指若有似无的敲击着桌面,虽然信息很多,但还没有听到他想听到的。
那个拿走大量金币和打火匣的士兵,如果像原本记录的那样肆无忌惮的花钱,不应该在这座城市籍籍无名的,除非他找错了城市,但这座城市的确是国王居住的城市。
又或者才三天,消息传递的速度没有那么快。
许愿拿起了自己的酒罐,却发现其中已经空空如也,而他才喝了不到三口,他看向了对面坐着的人,对方整理了一下兜帽起身